抚松县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
今春,为贯彻落实好省林地清收工作会议精神,抚松县紧紧围绕生态吉林、美丽吉林建设目标,深入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林地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层层发动,统一思想。为确保清收林地还林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清收林地还林动员大会,县长张铁明亲自对清收林地还林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县五大班子领导、县直各部门及乡镇、村屯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2015年抚松县清收非法侵占林地实施还林工作方案》和《抚松县清收非法侵占林地实施还林工作问责办法》,并与各乡镇签订了《清收林地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村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通过层层发动,统一了思想,全县上下形成了全力抓好林地清收工作的合力。
二是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部分副县级以上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清收还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清收还林日常工作,由主管林业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宣传报道、严打整治、信访接待、考核监督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沟通。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清收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印发《抚松县林地清收宣传手册》和《抚松县清收还林主要造林树种指导手册》各2万份,县委宣传部利用《参乡》月刊开辟了林地清收专栏,县电视台利用广播和电视开辟林地清收窗口,进一步宣传林地清收,让人人知道林地清收的重要意义。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利用滚动字幕大力宣传林地清收的重要性,告知农民不要买多余的农资。同时深入农村大力宣传清理范围和具体标准,帮农民群众算清植树、种粮的“两笔账”,说明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为全面实施停耕还林奠定基础。
四是加强培训,做好技术保障。县林业局与省林业厅规划院及时沟通,春节刚过,便聘请了三名高级工程师来到抚松县为所有参与林地清收的技术人员授课,为抚松的林地清收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技术保障。
五是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各乡镇组织精干力量,召开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全力开展清查(按照省林地清查会议精神,以1991年抚松林业二类调查为界定标准),逐地逐块对照土地承包台帐、林相图和小班卡片等资料,全面摸清本乡镇林地被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时间、面积、是否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是否享受国家粮食直补以及毁林占地责任人等情况,用GPS定位、绘图,并登记造册,将清查结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头,并进行公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林地台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造册。各种调查数据、图表由各乡镇负责,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到县清收林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漏报的,直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是加大对农民的扶持政策。对清收回来的被侵占林地,承包时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优先承包给原土地耕种者,坚持明晰林权的情况下“谁造谁有”。对清收回来的无主林地,由各乡镇统一发包造林,落实产权。造林时由县政府统一购苗,承包主体自行造林,乡镇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按造林设计指导造林工作。
七是依法清收,加大打击力度。公检法及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排查摸底结果及获得的案件线索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对历史形成的“钉子户”、“霸王村”,集中力量加大清收力度。出重拳、抓典型打击毁林开垦、侵占林地种植农作物等行为。
三年来共查处毁林开垦案件163起,其中刑事案件14起,处罚163人。
八是重点突出,清收有力。重点放在公路、铁路沿线明显裸露地块,村屯周边、林中的挂画地块;河流沿岸、水库周边及生态脆弱区域的地块;25度以上坡耕地、开山到顶的地块;非法侵占的地块;参后未还林、林粮间作及造林质量未达标的地块。
九是做好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清收林地还林和打击毁林开参、非法侵占蚕食林地工作。同时,今年县政府决定支出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按清收林地合格面积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完成效果不好的乡镇及责任部门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十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督查指挥中心与县林业局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深入一线对各乡镇的林地清收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并下发督查通报。
目前抚松县清收林地的前期清查和还林工作已完成,已清查统计被侵占蚕食林地面积为9706.84公顷,其中纳入二轮土地承包和享受粮食直补面积为134.1公顷。已收回林地面积7577.41公顷,还林3886.23公顷。其中2015年清收林地1474.84公顷,还林705.23公顷。(苑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