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宾馆游泳馆停业一年多60多张游泳票该找谁退

29.11.2014  11:08

本报讯 (记者 崔宝峰) 2012年4月,长春市民陈女士在长春宾馆游泳馆购买了1000元的游泳票。从2013年5月,游泳馆就以装修为由开始停业,至今仍未恢复营业,陈女士剩下的60多张游泳票成了废票。

市民:游泳馆停业 60多张游泳票成了废票

昨日,记者见到了市民陈女士,她说,2012年4月在长春宾馆游泳馆一次性购买了1000元的游泳票,由于有优惠,每张泳票还不到10元。

“我一直在那游,到2013年5月,老板说从5月份开始他们要装修,以后还会增加汗蒸等项目。”陈女士说,从这以后,她每隔几天就到长春宾馆游泳馆看看装修情况,可是每次到宾馆正门,就会被保安人员拦下,说宾馆内部还没装修完不让进,她就一直等了一年多,但是宾馆也没装修好。

“11月25号,我又到宾馆询问,这次我找到宾馆办公室人员,答复是经营游泳馆的人已经跑了,我手里剩下的60多张游泳票也退不了,成了废票。”她说。

记者发现长春宾馆的1、2、3号楼都大门紧闭,在游泳馆门前,一把大锁挂在门把手上,透过玻璃望去,发现游泳馆已破败不堪,泳池地面满是泥土。

宾馆工作人员:不应由宾馆退票

记者随后来到宾馆1号楼办公区综合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几乎每天都要接待询问游泳票的市民,要求宾馆给退钱,可是这钱不应该由宾馆方面退。

“长春宾馆游泳馆多年以来一直对外租给个人经营,2010年开始,游泳馆租给一名男子,租期是3年。”工作人员说,2013年5月开始,长春宾馆打算全面装修,因此水电全停,游泳馆也无法继续营业,在准备装修前,已经将此事告知游泳馆租赁人。“我们还让他把已经卖出去的游泳票收回来。”

然而,在接待要求退票的市民时,工作人员得知,游泳馆租赁人并没有收回已售出的游泳票,还对外称游泳馆准备装修,装修后就将涨价。

工作人员表示,宾馆的名誉也因此事受到了损害。不知情的市民认为这件事与宾馆有关,都到宾馆退票。宾馆曾起诉游泳馆租赁人,想将钱早日返还给顾客,但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宾馆不是直接受害者,没有起诉资格,只有有游泳票的顾客才可以起诉。如果有顾客想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宾馆会全力配合。

当记者询问租赁人姓名并查看租赁合同时,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提供。

律师:长春宾馆应承担退票责任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认为,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长春宾馆作为游泳馆的所有权人,明知租赁者(承包者)租期将至还出售印有长春宾馆标识的游泳票,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消费者权益受损,其应当为消费者承担退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