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枪狩猎被举报 连续10多年猎杀野鸡松鼠

22.11.2015  09:44

购买气枪和子弹,上山非法猎杀野鸡、松鼠等野生动物,近日,舒兰市民谢某某在山上作案完毕后返回取车时,被民警抓获,当场收缴高压汽枪一支、子弹509发、被猎杀的野生动物灰松鼠15只。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 吉林 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取保候审。

群众反映有人持枪非法狩猎

“我们看见有人好像背着枪上山了,好像是要打猎!”近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龙潭区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线索,龙潭区与舒兰市相接壤的山上有人使用枪支打猎。

此线索引起警方高度重视,为保护野生动物免遭猎杀,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坚决查清案件并缴获非法持有的枪支,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保卫大队抽调精干警力,与龙潭区森林公安大队成立专案组,驱车到犯罪嫌疑人易出现的山林周围进行认真踏查,安排民警化装侦查,在附近出入山林的路口加强巡控,并深入附近村屯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       

当场收缴枪支弹药和被猎杀的野生动物

18日中午,专案组获得可靠线索,一不明身份的男子驾驶一辆奥拓车进入龙潭区缸窑镇杨木村中,将车停在隐蔽处后,身背疑似枪支上山了。侦查人员兵分三路展开工作,一路设卡堵截,防止犯罪嫌疑人逃离侦查人员的包围圈;一路秘密潜入村中,紧盯嫌疑车辆,力求人赃俱获;一路细致认真上山巡查,力争抓获现行。

当天下午3时许,在当地林业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侦查人员在杨木村三社屯里,将刚从杨木村大砬子山上作案完毕返回取车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抓获,当场收缴高压汽枪一支、子弹509发、被猎杀的野生动物灰松鼠15只。

连续10多年非法猎杀野生动物

办案民警将该人带回公安机关询问,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交代,他是舒兰市吉舒街道响水村农民。2003年秋,他在舒兰市上营镇花400元钱购买汽枪和1000发子弹后,每年冬季便持枪上山非法猎杀野鸡、松鼠等野生动物,然后以每只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不明身份收购者。每次作案后,他便把剩下的子弹和枪支拆卸分解藏在家中。

经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鉴定,谢某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是灰松鼠,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为受到保护的三有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新文化报(李洪洲  通讯员  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