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将下调取暖费
【网民留言】
大城市条件好的地方取暖费都降了,为什么我们永吉县经济条件差,生活水平低,取暖费却没有降价,这就是所说的山高皇帝远,没人管吗?
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中规定“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永吉县属于已授权县,所以制定供热价格及政策可由县政府制定。 2015年9月17日永吉县收到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供热价格管理合理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吉省价格〔2015〕167号)文件,县政府责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9月18日开始对县城11户供热企业近三年来运营成本进行监审核算。目前成本监审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1月下旬成本监审工作结束。拟于12月下旬或2016年1月上旬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网民留言】
我是横道河镇住户,我想咨询下取暖费有没有相关文件,我们这居民住宅30元每平米合理不。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我们调查,东丰县天成热力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横道河镇内,企业法人陈立艳,成立于2010年,是横道河镇唯一的供热企业。目前,热用户650户,供热面积56287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45043平方米,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30元/㎡。横道河镇位于东丰县西南部,距离东丰县城50公里,地处偏远山区,气候多变,基于供热辖区内30%热用户是单层供热,且大部分墙体没有做保温,门窗质量不达标,保暖性差。该供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征求热用户意见及签订协议,每年采取弹性供热的方式进行供热。即热用户可以自主选取两个档次的供热标准,普通住宅可按建筑面积28元/㎡交纳供热费用,供热期限与东丰县城供热期限相同;普通住宅也可以按建筑面积30元/㎡的标准交纳供热费用,供热期限视天气情况提前或错后十天左右。 2015—2016采暖期的供热费该公司已经按往年标准全部收取完毕。根据全省供热价格调整及我县供热的实际,近期我县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价格供热成本价格监审工作。如今年热费价格进行调整,将从新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新的供热价格。新价格执行后,对有退(补)申请的热用户,该供热企业将设立专门窗口进行退(补)。对不申请退(补)的热用户产生的费用结转下年。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吉林市托斯卡纳小区的住户,我在10月5日,在城西供热公司办理恢复供暖手续,窗口办公人员让我交200元恢复费,说是因为办理恢复手续过期了,所以要收取恢复费。并且只给了一张收据单,并没有正规发票。我想问一下,这200元收取的是否合理,是不是乱收费。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吉林市物价局针对此事立即到城西供热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网友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根据《吉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吉市价字〔2010〕54号)第7条“居民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在办理停供手续后和再开栓时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凡自立名目,擅自收取热力辐射费、断管费、开拴费、手续费等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将所收费用退还消费者”的规定,城西供热公司收取的恢复费是不合理收费,属违规行为。吉林市物价局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退还不合理收费,否则将从严查处。城西供热公司承诺立即改正并退还不合理收费,该网友可随时凭据退款。
【网民留言】
我是松原的住户,前几天接到通知开始缴纳取暖费了,我想咨询下今年的取暖费标准是什么?有相关红头文件么?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我市现在执行的取暖费收费标准是2008年调整的,按建筑面积居民每平方米28.50元。供热是北方城市冬季最大的民生,也是社会公用事业中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广泛关注的领域。近年来,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热价只涨不降的质疑和下调热价的呼声很高,社会反响强烈。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热价调整工作,成立了热价调控领导小组,责成相关科室负责热价调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各市各地对热价的调控。对供热企业2014-2015采暖年度的成本进行了监审,并派工作组到长春市、四平市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松原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供热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上报市政府。下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按照规定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价格听证等相关工作,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给广大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白山是一位普通居民,关于白山市取暖费用降不降价的问题在白山市民当中,引起热议!煤价高涨的时候热费涨价理所应当,居民都能理解!而现在煤价已经下降到原来没价的一半儿!为什么取暖费就不能降?政府是如何惠民!这是最简单的一个惠民都执行不了!请问什么叫执政为民????
答复意见:
目前,供热成本监审工作已经结束,市政府已同意对市区供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拟于2015年12月中上旬召开,《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已于2015年11月11日刊登在《长白山日报》和市发改委网站上。目前,正在进行听证代表选聘中,待听证代表选聘结束后,市发改委还要进行第二次公告,发布开会地点、时间和参会听证代表名单。整个调整供热价格工作预计2015年12月末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