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劳动监察大队多举措助力查干花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2014年,前郭县查干花地震灾区全面进入了灾后重建工作,前郭县劳动监察大队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采用多种措施始终战斗在灾后重建第一线,为我县灾后重建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查干花灾后重建工作开展以来,共有52家施工企业参与4611户D级房屋建设,每户都要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面对如此庞大的施工工程,工作繁琐及困难可想而知。劳动监察大队一班人不等不靠,从交款程序、步骤到企业施工区域、户数都做了明细管理,工作中坚持耐心细致,没有发生一起因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而引发的矛盾激化和不良反映,没有出现一笔资金差错问题,得到了施工企业和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的一致好评。
二、认真受理投诉举报。 灾后重建工作开展以来,陆续出现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对灾后重建出现的案件实行快办快结,并指定一个中队专门受理灾后重建的有关案件,避免了管理人员众多,容易打乱仗的局面。
三、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 为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各参建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监察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日常巡视检查力度,从6月中旬开始,对涉及灾后重建的8个乡镇场的主要施工场所进行了系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发出了《 致查干花灾后重建施工企业及劳动者的一封公开信》。 针对灾后重建施工企业多、工程量大、劳动人员密集、劳动场所分散等特点,为防患于未然,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向查干花灾后重建施工企业、劳动者及包保部门发出了约800封公开信,阐明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性,督促企业建立规章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五、实行无拖欠工资证明制度。 针对因层层转包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包工头”逃匿等问题,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局主要领导亲自到灾后重建指挥部与县政府领导沟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工程款前,由劳动监察大队向施工企业出具《无拖欠工资证明》,施工企业凭《无拖欠工资证明》及其他相关手续到灾后重建办公室办理工程款拨付。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和解决前,对工程款项拨付、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时不予支持。
截止目前,劳动监察大队共依法解决灾后重建劳资纠纷案件中涉及到23家企业,共有1333人工资总计47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