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依法查处360多个传播天津爆炸谣言账号

15.08.2015  10:33

记者8月14日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严肃查处了360多个传播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谣言信息的微博微信账号,这些互联网企业依法对有关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一些微博账号、微信公号编造、散布“有毒气体已向北京方向扩散”“方圆一公里无活口”“商场超市被抢”等谣言,制造恐慌情绪。还有人谎称亲属在爆炸中身亡,以“救灾求助”为名传播诈骗信息,谋取钱财。特别是一些“网络大V”恶意调侃,发布极不负责任的有害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吴姓“大V”称“天津的爆炸已成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堪称爆破界杰作”,有一位“大V”将天津爆炸事故与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相关联,渲染恐怖气氛,甚至有人发布辱骂消防队员言论,恶意配发血腥图片。这些恶劣言论受到网民谴责和举报。

 

国家网信办对网上谣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各类谣言和违法信息打击力度,责成地方网信办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对散布谣言和幸灾乐祸的所谓“网络大V”采取禁言或约谈等处罚措施,对@李长青律师等90多个微博账号、“油嘴滑舌”等70多个微信公号予以永久关闭,还对200多个账号采取临时关闭措施。

 

国家网信办新闻发言人对国家出现重大灾难时网上造谣传谣行为表示谴责,提醒“网络大V”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数据和信息,希望广大网民依法上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该发言人还说,国家网信办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信息。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 www.12377.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