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抽检电热毯商品29组不合格 复查:仍有售

13.02.2015  09:13

近日,吉林市工商局受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在吉林市莲花日用杂品批发市场、吉林市天津街批发市场A座一楼二区、吉林市丰满区江南批发市场以及吉林市松江二厅附近部分门店对标称上海、北京、吉林、辽宁、山东、河北等地1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电热毯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29组样品,经检验判定全部不合格。

 

工商部门主要抽检对电热毯商品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和说明不合格、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内部布线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商品存在相关信息标注不实或假冒问题。

 

2月12日上午,吉林市工商局消保处的工作人员又来到吉林市部分批发市场复查,发现仍有商家还在出售不合格的电热毯商品。现场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下架不合格的电热毯产品。

 

据吉林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孙泽平介绍,1月28日吉林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不合格电热毯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地区工商部门进行清查,截止2月11日,共发现检验不合格152条,立案10件。为搞好此次清查工作,吉林市组织专人对辖区清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被判定不合格以及经厂家鉴定为假冒电热毯商品,工商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相关经营者予以下柜,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担心商家重新把不合格电热毯商品再次拿出来卖,所以在春节前,吉林市工商局特意组织了此次复查工作。从复查的现状来看,大部分商家都下架了不合格的电热毯商品,只有两家仍在出售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罚,并强制要求商家下架不合格的商品。”孙泽平说,这样的复查工作,工商部门还会不定时定期的进行,奉劝各商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继续出售不合格的商品。

 

孙泽平提醒市民,不合格的电热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仔细查验商品的厂名、厂址、出厂年月和检查员章及合格证。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书上的显著位置是否标注QS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购物后存着发票,如发现质量存在问题,请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应尽量选择旋绕式电热毯。用手触摸直径较粗的为旋绕式,直径较小的为直线式。旋绕式的抗拉性和耐压性较好,且寿命长,安全系数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