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14处煤矿通过整改验收复工复产

23.12.2014  14:36

近日,记者在吉林市安监局获悉,吉林市14处煤矿已经通过整改验收,相继开始复工、复产,这标志着我市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为使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2年5月,我市32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经过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全市煤矿仅有17处。为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全市相关部门根据《煤矿停产整顿实施方案》,由属地政府成立检查组对煤矿进行隐患排查,指导煤矿进行标准化建设,组织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矿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过一系列措施实施,我市已有13处煤矿达到煤矿安全生产三级标准,2处煤矿达到二级标准。

在14处煤矿复工、复产后,市安监局又根据国家、省安委会的要求组织成立了17个排查组,对煤矿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煤矿排查不少于10天,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煤矿排查不少于5天,以巩固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成果。(江城日报记者/张洋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