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向路人强卖壮阳品 声称20元1斤实为20元1克
京华时报讯(记者 张淑玲) 每斤花30元从市场进货,到路边摆摊以“20元”的价格吸引客人,然后再以“每克20元”的价格出售,一旦客人嫌贵便以凶狠语言威胁客人高价购买。昨日,今年37岁的刘某夫妻及同伙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4人当庭认罪。
昨日上午10时许,刘某的妻子孙某先行站在被告席上,因为其在案发被抓时怀有身孕,故被抓后便被取保候审。随后,刘某、崔某、胡某3人戴着手铐进入法庭。因为身体原因,胡某还戴着口罩。4人中,仅有刘某夫妇均为自己委托了律师。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4人均犯强迫交易罪。指控称,刘某等4人共强迫交易3起:2016年7月16日10时许,刘某夫妻伙同他人,在朝阳区郎各庄集市附近,以语言威胁的方式强行向46岁的赵先生出售玛卡,收取赵先生300元;2016年8月1日6时许、8月11日10时许,在西城区永安路菜市场附近路边、西城区友谊医院附近路边,4被告人分别向54岁的郭先生、53岁的李先生强行收取玛卡费用600元、14000元。
刘某交代,在摆摊卖玛卡时,如果有人问多少钱一斤,他会回答“20元”。当客人表示要买,他便告诉对方玛卡比较贵,剥开后必须要买,“剥开几个之后,再告诉对方是20元1克,让对方看到价格牌。一旦对方嫌贵说不买,就要求对方必须买,不买不让走,‘就是亲爹来也得买,要不我们就赔钱了’。”刘某称。
庭上,胡某辩称,其只是一个打工的,“不管玛卡卖不卖,都给我一百元”。胡某称,4人中他一般和孙某做“托儿”。看到有人来买,胡某就过去也说买。
“就是演戏给人看,让真正的顾客在旁边听着”。如果胡某嫌贵不买,刘某就在旁边敲击剪刀,或者装作动手。如果顾客说钱不够,刘某便会和胡某一起,押着顾客去家里拿钱。
此外,孙某见围的人多了,还负责把人轰走。玛卡卖了后,刘某和崔某平分。
面对指控,4人均认罪悔罪,并望法庭能轻判。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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