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意识——从“仁者自爱”说开去
楼宇烈
“仁”,是儒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人们对它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就连孔子的三位高足,理解也有高下之分。《荀子》记载,孔子向他的弟子子路、子贡和颜渊提出一个相同的问题:“仁者若何?”子路认为,“仁者使人爱己”。对这个回答,孔子的评价是:“可谓士矣”。这个评价已不低。子贡认为,“仁者爱人”。对这个回答,孔子的评价是:“可谓士君子矣”。这比对子路的评价高了一层。颜渊认为,“仁者自爱”。对这个回答,孔子的评价是:“可谓明君子矣”。显然,这是一个更高层次的评价。
为什么孔子高度肯定“仁者自爱”?这是因为,在儒家看来,一个有仁德的人一定是自爱、自尊、自立的人,而一个真正自爱、自尊、自立的人一定会推己及人,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样,他就会爱人,也容易赢得他人的爱。儒家的这一理念对我们今天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意识很有启示。
当今世界,文化交流、交融、交锋之势前所未有,西方强势文化深刻影响甚至侵蚀着一些欠发达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如何保持和增强自身的文化主体性,成为这些国家和民族最关切的问题之一。对于中华文化来说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主体意识,就有可能被其他文化侵蚀甚至同化,沦为“文化殖民地”。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提倡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意识,就是要做到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是中国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家园,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只有坚持并不断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性,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吸收异质文化的有益养料,滋润、丰富和繁荣、发展中华文化。
中华文化有足够的智慧与气度消化外来文化,佛教被成功消化吸收就是一个例子。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广泛吸纳各种文化养料而始终具有自身鲜明特色,就因为它对外来文化并不是简单地拿来或拒斥,而是始终保持自己的主体性,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然而,近现代以来,一些人对文化的认识存在两个显著的不平衡:一是中西文化比重的不平衡,二是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体现在教育中,就是对中华文化关注不够,而西方文化却占极大比重。这是有失偏颇的。
《论语》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和弟子周游列国,到卫国一看,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弟子问:人口这么多,下一步该怎么发展?孔子曰:“富之”。就是说,让人们的生活富裕起来。弟子又问,如果大家都富裕了,该怎么办?孔子曰:“教之”。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甚至在许多外国人看来也“富”起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就该像孔子所说的“教之”,加强教育。但问题在于教什么。是沿着西方文化的“引导”来教,还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我看来,后者才是我们的正确选择。当前,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意识,最迫切的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认真研究和吸取传统伦理观念中的合理因素,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伦理观念、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
总之,我们既要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认同,又要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既要有开放接纳、交流融合的雅量,又要有不削足适履、不买椟还珠的智慧和定力,这样才能在文化精神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