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局:圆满完成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

16.06.2015  10:4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5〕42号)和上级工作安排,朝阳区局从2015年5月21日启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以来,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统筹协调,把握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工作。
      一、提高工作层级,制定工作预案。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将这次存量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列为区局重要工作重点抓,专门成立以于杰水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对策和方案,听取相关科室及服务单位的意见。同时指派工作人员到其他局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早形成工作方案及工作流程,按时搭建升级现场,进行模拟试运行,确保各环节运行顺利。
      二、领导亲自指挥,全局动员配合。升级工作期间,于杰水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多次亲临升级现场指挥、协调,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局蒋超副处长及吴明凯同志到升级一线现场指导,为升级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升级工作中,各部门克服工作压力大,人员紧张等困难,积极配合,团结协作,有力保证和升级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三、严控工作流程,杜绝漏采漏报。为保证升级工作的质量,区局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坚持杜绝漏采漏报;认真填写专递单,制作交接台账,定时对照台账清点税控设备,确保准确无误。
      四、克服工作困难,提高服务质量。面对此次升级企业户数多、升级时间短的困难,克服工作现场楼层、空间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加强管控,确保升级现场的通道畅通;扩大休息区,为企业人员提供饮用水,缓解急躁情绪;同时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增设工作岗位等方式,确保企业顺利完成升级。工作在一线的干部连续两个周六未休息,加班加点,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截止2015年6月2日,共完成升级企业2934户,占应升级企业88.24%,未完成升级企业391户,已经采取相应措施。朝阳区局存量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集中升级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