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销货合同生产了一批产品,由于某种原因,购货方不需要该批产品,并付给我公司一笔补偿款。请问该笔补偿款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29.06.2015 11:07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29.06.2015 11:07
大学生黎海网购毒品 掺进奶茶给室友喝
“海淘”到新型毒品又不敢自己用,北国之春
18岁男子多次与在网上认识的11岁女孩发生性关系,被诉强奸罪
河北保定顺平县18岁男子石某多次与在网上认识的11北国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