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在全省“禁塑”动员大会暨产需衔接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开展“四查四打”确保禁塑工作取得实效

06.11.2014  17:42

10月28日,省工商局孙景发副局长出席全省“禁塑”动员大会暨产需衔接电视电话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地工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禁塑”工作取得实效。

孙景发指出,省政府把生产领域以外的“禁塑”工作,包括饭店、车站、机场、商场超市,都交由工商部门负责,是对工商部门极大的信任。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宾馆、饭店、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冷饮店、干洗店、药店确定为重点对象,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打击重点,全面推进“禁塑”工作。

孙景发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开展“禁塑”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检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塑料袋、塑料餐具行为;二是检查进销货台帐。省外塑料袋、塑料餐具进入我省要申请报验,辖区工商部门现场查验商品条形码、产品质量合格报告、来源和数量;三是检查聚乳酸标识。有标识和防伪标(码)的,通过产品编码识读器扫描,并上传省中心数据库比对;对无聚乳酸制品图形标识、防伪标(码)和扫描比对不符合要求的,实施快速检测;四是抽检塑料制品质量。要将塑料袋、塑料餐具列入2015年的商品质量抽检计划,发现不合格商品,要严厉处罚,震慑不法分子。抽检结果要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归纳起来,就是“四查四打”:一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二查经营行为,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三查商品标识,打击冒牌贴牌;四查商品质量,打击劣质商品,实现主体合法、行为合规、质量合格。

孙景发要求,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与发改、工信、商务、质监、环保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执法合力。要主动宣传“禁塑”工作,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公布“禁塑令”,让消费者知晓,让入场经营者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