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个基层检察院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20.05.2016  12:11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

      会上,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舒兰市人民检察院、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等5家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该荣誉称号系全国检察机关最高集体荣誉。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这是该院继2009年、2013年获得第三届、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后,第三次获得该奖项。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每三年评选一次,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98个、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50个。会议回顾了2013年以来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队伍管理改革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并对获得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