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办公厅转发《吉林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

01.07.2015  06:48

中国吉林网讯 日前,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吉林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全文如下:

吉林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4〕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宣发〔2015〕9号)精神,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宏伟目标,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广泛进行探索实践,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上下功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努力在全省上下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为推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在工作中,要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深化中国道路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本着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的精神和价值,结合当今时代要求,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耕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紧密联系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结合各行各业特点,精心设计开展人们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全省干部群众的群体意识和共同行动。

二、深化项目载体

持续抓好“吉林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中小学“明德知礼工程”、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及重大典型选树宣传等项目载体,吸引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广泛参与,引导广大群众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者和践行者,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深化拓展“吉林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推荐评选机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面向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按季度开展好人评选活动。在城市社区、乡镇村屯、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建立好人榜,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设立好人发布厅,在全省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通好人微信平台,利用这些阵地及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好人事迹、善行义举。倡导成立好人协会组织,设立好人岗、好人工作室,开展好人系列走进活动,持续发挥好人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建立关心关爱好人相关政策,设立好人帮扶专项资金,在就医就学、创业就业等方面对好人给予帮扶。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示范点建设评选,形成以点带面、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全面实施中小学“明德知礼工程”。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书香校园项目,全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墨香书法展示”、“书法名家进校园”、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增进青少年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实施文明礼仪规范养成项目,加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规范实践养成教育,开展有庄严感的典礼仪式,通过推广新华社时事新闻课等形式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传承优良校风校训,用校训立德、用校训励志,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深化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实施榜样引领项目,持续评选美德青少年和最美教师,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和载体活动引导师生见贤思齐,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者和践行者。(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

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高校理论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主渠道。大力培育大学生自学组织,抓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用核心价值观凝聚思想共识。充分利用主题教育、道德实践、典型选树、校训育人等载体,抓住入学、入党、毕业等重要仪式、重要节庆日等环节,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把践行核心价值落细落小落实。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促进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形成实践育人合力。注重总结、运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开展好“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学生道德实践成果网络巡礼”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高校工委、团省委、省关工委)

培育重大典型和道德模范。以“吉林好人”评选为基础,大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重大典型、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构建立体式典型群体。以“吉林好人标兵”为候选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道德模范;推出行业系统“最美人物”;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培育选树重大典型;积极向中宣部推荐全国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候选人。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对事迹突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典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加强和创新重大典型宣传,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典型事迹。通过影视剧、图书、戏剧等文艺形式再现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使典型宣传富有生命力和感染力。(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

三、强化实践养成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要在深化拓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层面活动的基础上,向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延伸,进一步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设计工作抓手,组织开展活动,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心组织“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活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围绕抗日战争重要纪念日,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为主题,广泛开展“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参观走访、党团队日、祭扫烈士墓、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开展楹联、诗词征集展示等网上系列活动,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深入总结和大力宣传东北抗联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保护利用,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馆。精心组织有庄严感的典礼仪式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规范、普及奏唱国歌和升国旗活动,增强人们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网信办)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为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强化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强化移风易俗、敦风化俗工作,强化法治精神、人文素养培育,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指导制订文明城市创建规划、签订创建责任书,实现创建常态化。促进乡风文明,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民风建设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基层创建活动,规范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引导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光大中华传统家庭美德。(责任部门:省文明办)

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把学雷锋与志愿服务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工程,继续打造“与爱同行--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品牌,走进社区、走进村屯、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军营、走进特殊群体,以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为重点,广泛开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和睦的人际关系。注重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吉林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作用,团结、组织、动员更多志愿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志愿服务,打造地方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法律政策保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化。(责任部门:省文明办、团省委)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坚持诚信与征信相结合,完成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百城万店讲诚信”活动,建设诚信商户、信誉商场市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规范信用记录建设,惩戒失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培育具有吉林特色的名优诚信品牌,开展诚信品牌创建、诚信教育、诚信单位表彰等系列活动,引导企业树立主体意识,自觉诚信经营。加强诚信教育,开展“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引导人们诚实做人、守信做事。(责任部门:省金融办、省法院、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倡导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住宅节能、绿色流通、循环经济等工作,积极推广生产生活领域节约窍门,引导人们节约一粒粮、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推动美丽吉林建设。宣传国家水资源短缺的基本国情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政策要求,大力倡导节水优先理念,广泛普及节水知识,推广农田节水技术,扶持节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推广行动”,宣传推广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做法,在全社会养成节约用水、节约资源、反对浪费的生活习惯。命名表彰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曝光铺张浪费典型案例,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导向。(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

开展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活动。持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政法工作者自觉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夯实“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思想基础。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执法司法监督。推进落实促进深化改革、服务民营经济、推动科技创新、支持重大项目,开辟涉民营企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等举措。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责任部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开展平安吉林建设活动。以基层平安建设为载体,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和法治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以案释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总结推广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等经验做法,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和形势研判机制,推广“N+1”化解工作模式,探索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由社区(村)居民和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全省社会稳定。(责任部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总结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责任部门:省民委)

开展文明旅游活动。把文明旅游融入行业监管全过程,广泛宣传《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动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加强对游客特别是出境游客的教育引导,提升旅游文明素质。抓住旅游热点时段,广泛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活动。加强导游领队培训,增强文明旅游意识,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落地关、行程关。强化规范约束,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选树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倡议加强文明旅游、创建优质服务,开展“文明出境百分百”主题宣传月活动,带动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新提升。(责任部门:省旅游局)

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开展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大篷车等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针对三农和企业的科技服务,继续开展吉林省青年科技创新省长奖评选,加强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普设施和科普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科技发展前沿和创新成果,营造良好的科普文化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科技兴趣和创新热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人们崇尚科学文明,破除愚昧迷信、反对邪说邪教。(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科协)

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贫困地区,重点在贫困群众。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经常性地走访慰问优抚对象、贫困家庭、贫困群众,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帮助。大力推进希望工程建设,帮助贫困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抓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暑假社会实践,丰富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农技培训、实用技术帮扶。推动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组织巡回医疗和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卫生服务。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及驻村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活动。(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团省委)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城乡饮用水监督监测、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全面落实地方病监测和防治任务,加强公共食品安全监管,使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卫生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健康素质。(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

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传播网上正能量,倡导网上新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明生态和环境。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加大网上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深化文明网站创建,推行网站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强化网站直接发现、第一时间处理有害信息的责任,落实网络实名制,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开展网络文化活动,传播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建设网民共建共享的网上文明家园。深化网上文明和道德教育,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网民理性发言、文明上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争做“文明好版主”和“吉林好网民”,大力培育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加大网上信息监控力度,及时处理网上有害信息,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责任部门:省网信办、团省委)

开展公众人物“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加强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以及企业家等公众人物强化自身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对社会负责、为他人着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公众做出榜样。深入开展“光彩事业新农村建设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把资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投身城镇化建设。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倡导科学道德,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动员有一定知名度的文体工作者参与义演义赛、扶贫助困、环境保护等活动,追求健康生活情趣,树立德艺双馨、立德树人的良好形象。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到人民中去”、“百名艺术家进贫困村、百名艺术家进社区”文艺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结对子、种文化”的工作方式,推动作家走近读者、与读者见面交流,为广大群众提供文化服务。(责任部门:省委统战部、省文联、省作协、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

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化焦裕禄、杨善洲、沈浩等全国先进典型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和奋斗精神,自觉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党员好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大力宣传汪洋湖、谭竹青、吴亚琴等我省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基层干部等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为座右铭,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改进作风、为民服务的实践行动,拉近与群众的情感和距离,赢得群众的信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以中央和省内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汲取教训、自警自省,使“三严三实”成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行使职权、干事创业等的遵循和准则。(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

四、加强法规导向

发挥政策法规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推动各方面在制定法律法规、出台政策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

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各项政策制度从设计制定到实施执行,要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政策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政策纠偏机制,该废除的废除、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形成有利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支撑。(责任部门:省法制办)

强化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运用法治的力量树立正义的道德天平。厉行法治,用执法的严肃性彰显法治的威慑力,用司法的公正性彰显社会的公信力。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政策、法规制定全过程,保证具体政策法规、行政行为、司法裁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相一致,用法律权威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自觉性。(责任部门: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

修订完善规范守则。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紧密联系各地各行业实际,组织力量做好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各项规范守则要内容具体、简洁明了,要求清晰、贴近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人们的准则意识、律己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矩。(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

五、大力推广普及

各级各类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要保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力度,形成联动、合力聚焦,大力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家喻户晓、众人皆知。

加强阐释解读。全面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意义、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作出科学阐释和正确解读。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发挥省社科基金导向和带动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阐释解读。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党委讲师团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长白山讲坛等阵地,发挥“国学大讲堂”、全民阅读协会、经典诵读协会、“子曰师说”网络传播平台等作用,加大宣讲力度,大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宣讲体系,发挥“草根”宣讲员和理论志愿者作用,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军营。组织编写通俗读物,简明易懂、生动形象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院)

运用媒体传播。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度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方位覆盖。省直和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主要新闻媒体及都市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继续办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吉林好人、引领风尚”等专栏专题,综合运用新闻报道、理论专栏、言论评论、互动交流、公益广告等形式,持续有效地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形成宣传合力。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加大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打造网上宣传强势。适应互联网传播特点,做好“”字文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和手机客户端等方式,设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板块,通过报(台)网互动、报(台)微互动,扩大读者群和参与面,提升宣传效果。(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中国吉林网)

扩大社会传播。利用多种场合和载体,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境和社会氛围。精心设计制作“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吉林好人、引领风尚”张贴画作品,鼓励各地创作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创意新颖、生动感人的主题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建筑围挡、公共交通工具等,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道旗灯箱、车载电视张贴刊播。在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元素,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街路和主题公园。(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

用好基层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教育基地的作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课堂。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社区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大院等基层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公益性专题讲座、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文艺作品创作等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提升思想内涵和教育功能。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公共场馆,扩大公众知晓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功能和作用。(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民政厅)

六、开展文化培育

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营养,珍视革命文化、红色文化宝贵资源,充分运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培育家风家教。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大力传承中华孝道,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品格。倡导夫妻互敬互爱、邻里互帮互助。积极培育勤劳节俭的好习惯,摒弃好逸恶劳、奢侈浪费,做到厉行节约、勤俭持家。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活动,议家风家训家规、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发掘优秀家风家教文化资源,打造清廉养德、科学教子、爱心奉献、绿色环保、平安祥和家庭,倡导家庭文明新风尚,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责任部门:省妇联)

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对传统乡贤文化,做到扬弃继承、转化创新,继承积极思想文化,摒弃过时消极因素,从中提炼符合当今时代需要的思想观念,赋予新意、改造形式,让其中的精华闪亮起来,激活生命力,增强影响力和感召力。积极培育与基层建设相适应的新乡贤文化,发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崇高精神,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农委)

培育弘扬良好企业精神。加强企业精神培育塑造和宣传教育,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企业精神的价值引领,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把诚信理念渗透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打造诚信企业。加强敬业奉献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命名一批示范点和岗位标兵,引导员工做好“八小时、手上事”。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动员工提炼和完善企业精神,打造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归属感、责任感,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国资委)

建立规范礼仪制度。加强对传统礼节礼仪的整理创新,加强对风俗流变的引导,用优秀礼仪文化和乡土民风塑造文明风尚。建立和规范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利用重大节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婚礼、开学毕业典礼、开业创业仪式等,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委)

发挥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样式的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通过精彩故事、鲜活语言、丰满人物传递真善美,传递积极的人生追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充分运用影视剧、小说、诗词、戏剧、歌曲、曲艺、舞蹈等文艺形式,运用各种民族民间文化样式,生动活泼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

七、加强组织领导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强基固本的灵魂工程,是必须始终抓好的战略工程。要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和耐心,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具体事情抓起,从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抓起,面向全民抓落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既抓好自身承担任务的组织实施,又抓好面上工作的督促落实。各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分内之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同向同行的强大正效应。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有关方面履好职、尽好责。(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各相关责任部门)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让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创新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大力推进基层的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集中宣传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各相关责任部门)

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测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具体可行的测评办法,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年底,有关部门将对《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