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的通知
吉建设〔2020〕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事关国计民生和百姓福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近期防控重点工作中,做出的“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城镇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在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奋斗目标,现就我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提出以下设计技术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给水专业
1.在二次供水泵站内应设置供取样用的水龙头及消毒设施,可采用加氯或紫外消毒方式。
2.在二次供水干管上应设置管道清洗井及相关设施,避免管线内部水流动差及沉积物产生二次污染影响供水水质。
3.排水管道不得在生活饮用水池、水箱的上方穿越。
4.钢筋混凝土生活饮用水池宜采用内衬不锈钢板或无毒环氧树脂进行内防腐。
二、排水专业
5.建筑单元污水出户井连接管管径应不小于建筑物排出管管径,且连接大便器的排水干管应不小于150mm。
6.对确需保留化粪池的老旧小区,应对渗、漏、坏情况的化粪池进行维修或翻建,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并保证防渗等级达到P6级。
7.传统雨水口宜加设内置拦污过滤装置,同时保证不堵塞和安全收水排放。
8.建筑单元污水出户井宜采用水封沉淀井,防止有毒有害气体通过排水管道传播。
9.有条件的楼栋宜在公共楼梯间内设置清洁专用盥洗池。
三、电气智能化专业
10.公共区域(住宅楼梯间、电梯轿厢、地下车库、室外空间等)宜设置公共广播系统,为小区住户提供信息服务。
11.公共区域(小区与单元及地下车库出入口、电梯轿厢等)宜设置对小区全覆盖的视频安防系统,应急时可实现对具体单元的重点视频监控。
12.封闭小区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人员出入口控制系统,宜采用电子通行证方式,有条件的宜优先采用非接触式感应识别、可视热成像测温等新技术。
13.封闭小区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具有机动车识别的车辆出入口控制系统。
四、建筑规划专业
14.老旧小区改造应预留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消毒设施等处理空间,应急时该空间宜封闭管理,地面应耐擦洗、防腐蚀、防渗漏。垃圾处理空间距相邻建筑不应小于8米。
15.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应做封闭管理,在主入口处应设置门卫、车行、人行大门。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开放式小区,应做应急时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改造实施方案。
16.老旧小区改造应预留快递投递场所,位置宜选在小区主要入口门卫附近。做到应急时人员无接触、物品集中存放。
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如有需要补充完善内容,请与省住建厅设计处联系,电话0431-82752399。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