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西地区检察院:精准发力,提高监督质量

22.02.2017  20:37

  2016年,吉林市城西地区检察院驻吉林监狱检察室办案组办理减刑案件一千余件,为确保办案质量无瑕疵,该院整合有限的警力,精准发力,采取三个结合工作方式,实现了监督质量新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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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前审查节点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

  该院把罪犯入监后到监狱呈报减刑评议会做为一个节点,称作案前节点。在该节点,派驻检察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罪犯岗位安排,计分考核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02

  案中审查环节坚持书面审查与实际调查相结合

  该环节从监狱刑罚变更执行评议会提请检察机关审核至提请法院裁定阶段。派驻检察人员对所有呈报材料,逐一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完毕后,逐单逐人制作审结报告和检察意见书,并在列席刑罚变更执行评审会议时发表检察意见。

  03

  案后审查环节坚持裁定前及时沟通与庭审充分发表检察意见相结合

  为实现监督的最佳效果,执行机关将其提请报告和检察意见书送交法院后,他们将与监狱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及时与裁判机关进行沟通,交换意见,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