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延吉属中等城市

25.11.2014  23:03

记者从延吉市委财经办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按照新的划分标准,延吉的定位是中等城市,延吉正式告别“小城”时代。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延吉属中等城市 

根据我国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按人口数量城市类型划分成四类,20万人口以下为小城市,20万至50万人口为中等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为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为特大城市。新标准将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延吉市户籍总人口为53.01万人,其中城区人口42.33万人,郊区人口10.68万人。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延吉市辖区户籍人口加流动人口已近65万,属50万以上100万以下范围,属中等城市。此前,在最新的2014中国城市排名中,延吉列入“四线城市”,成为在吉林省除长春吉林两大城市之外城市分级最靠前的城市。

据市委财经办《关于延吉市人口规模发展的调查报告》显示,依据城市人口承载力即城市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城市人口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承载能力,可以测算出,到2030年,延吉市实有人口适度规模为111.32万人以内,其中,户籍人口规模为85万人以内,流动人口规模为25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