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吉林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第二批县(市)推进会议的通知

06.05.2017  00:22

吉建联发〔2017〕20号

 

长白山管委会、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伊通县、双辽市、东辽县、集安市、柳河县、通化县、临江市、靖宇县、长白县、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洮南市、通榆县、延吉市、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42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首批示范城市推进方案》(吉建联发〔2017〕16号)。按照省政府要求,在首批示范的基础上,确定长白山管委会、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伊通县、双辽市、东辽县、集安市、柳河县、通化县、临江市、靖宇县、长白县、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洮南市、通榆县、延吉市、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为第二批推进县(市)。第二批推进县(市)按照首批推进方案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其中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及在编在职一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要在9月底前完成。为了更好地落实方案,推进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决定召开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第二批县(市)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住房城乡建设厅7楼会议中心。

  三、参会人员

  第二批推进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编办、法制办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总结2016年以来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传达住建部4月14日全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对下一步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五、几点要求

  (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工作,准时参会。

  (二)请各地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将参会人员(含编办、法制办)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于5月8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稽查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世军

  联系电话:0431—82752553(传)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