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考核暨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调度会议的通知
吉建城〔2016〕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等有关工作的重点要求,我厅拟于2016年1月26-28日召开201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考核暨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调度会,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城市排水防涝考核
(一)考核内容。
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842号)和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5〕86号)要求,参照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检查考评表(见附件1)逐条考核赋分。
(二)考核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规划和文件等证明资料,查看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现场照片或视频;重点检查2015年媒体报道出现内涝灾害的城市,发生内涝灾害的原因、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拟完成内涝治理的时限等。各城市项目材料需分门别类整理,汇报材料附带纸质版和电子版。省里将对此次考核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全省,上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督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滞后的城市进行督查,并通过部门户网站公布督查结果。对考评得分靠后且整改不到位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约谈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对于整改后仍发生严重内涝问题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不受理其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人居环境奖等,对已获得相应称号的,将撤销其称号;对列入海绵城市试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的,将建议取消其资格。
二、海绵城市调度
对已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白城市,按海绵城市建设考评表(见附件2)考核。对其他拟申报试点的城市,如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延吉市等,需上报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备查。
三、考核时间、地点和安排
2016年1月26日至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306会议室,具体日程见附件3。要求各城市高度重视,提前进场,照片、视频等材料用U盘复制到城建处笔记本电脑内播放,由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顺序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点检查的城市(见附件4)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另请参会城市将《关于报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2015年建设完成情况和2016年建设计划的通知》(吉建城〔2016〕2号)附件表格,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一并上报。
联 系 人:霍 佳
联系电话:0431-82752606
附件:1.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检查考评表
2.海绵城市建设考评表
3.会议日程安排
4.2015年媒体报道出现内涝灾害的城市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