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关于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邮政业发展获利好
近日,吉林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提高城乡配送时效进行部署,邮政等社会资源将在城乡高效配送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完善城乡配送服务网络,优化配送网络布局,鼓励城市对现有物流园区功能重新规划定位,引导商贸流通、物流、快递等企业向配送中心集聚;推动利用现有乡镇连锁超市、邮政营业场所、客货运站场、快递网点、农资站等各类资源,建设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配送节点;推动建设以农家店、便民店、村邮站、“三农”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站、村农业信息站等为依托的村级配送公共服务点。加强配送网络衔接,推动跨部门资源共享和跨行业协作联营,引导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第三方物流等企业整合服务功能,扩大农村物流配送网点覆盖面。加快发展集约化配送,结合城市交通状况和配送需求,加强商贸、快递与物流企业的协同协作,因地制宜发展夜间配送、“公交化”配送、定制化配送。促进配送资源协同共享,促进末端配送资源共享,鼓励快递、邮政、商超、便利店、物业、社区等末端配送资源共建共用;将推广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作为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保障。落实和完善物流用地政策,服务业发展资金向城市高效配送倾斜支持。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城乡配送创新发展。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参与国家组织的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组织省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成立配送联盟组织,建立协同发展体系,发挥专业协会强化社会化服务。五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多样化宣传,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开展城乡配送业务培训等。
下一步,吉林省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推进政策落地,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提高城乡配送时效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