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紧急通知
吉建安〔2017〕85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10月10开始,省住建厅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省49个工地6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专项督查。
通过检查发现设备租赁单位维修保养不及时;检验检测单位没有真正按要求和标准实施;施工、监理单位对设备管理缺失;安拆单位人员不能全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为有效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高度重视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多起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教训惨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起重机械设备的各方主体(租赁、检验、检测、安拆、施工、监理)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安委会2017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契机,从细枝末梢上抓好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
二、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隐患是一个动态过程,旧的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会出现,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反复查,抓反复,要对照省厅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按照定人、定时、定责任的原则立整立改。同时,要对所辖的区域内的所有起重设备(塔吊、吊篮、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开展全面拉网式大排查,各项目部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对可能造成危害的要责令立即全部停工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做好收尾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我省即将进入工程收尾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凸显,要强化监管,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施工现场风险隐患,强化对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控,要强化越冬防护,长春市要加强轨道交通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