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要注重运用市场手段

30.07.2015  17:24
      广州虽然面临着垃圾围城的现实,但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不能急,不能“大跃进”,要稳步推进,一步一个脚印。特别是要注意要把垃圾分类处理看成是一个市场行为,是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要做的是抓好制度创新、标准的制定,用制度和标准对市场进行监管,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克服困难,减少阻力,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市场有效有序运行,运用市场规律,调动企业和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让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成为城市的新常态。

  7月28日,广州市长陈建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破解垃圾围城是本届政府最急迫的问题之一。今年年底,城区60%的地区可定时定点投放垃圾,2017年可实现全面胜利。对于大家意见较多的垃圾混装混收,陈市长认为,主要是基础设备不够,这个问题按期有望改善。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陈市长第一次做这样的宣誓。早在2013年12月25日,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换届后的第一次座谈会上,陈市长针对当时正在推进的垃圾计量收费改革试点表示,投放、收费的模式,要形成有广州特色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体系,2016年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垃圾围城”困境基本可以解决了。为此,广州市政府及城管委,一直在积极推动。特别是陈建华市长亲自抓垃圾处理。他提出了垃圾投放的三句话:“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并决心在三到五年内完成发达国家几十年完成的垃圾分类工作。从这一点上说,陈市长今天提出的2017年可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全面胜利,正好是五年。

  为了实现三到五年实现垃圾分类的目标,自2012年7月10日召开首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部署动员大会以来,已经连续4年召开部署动员大会。同时,广州市还于2012年8月3日成立了由26人组成的第一届广州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陈建华市长亲自向公咨委委员颁发聘书,希望全体委员能为广州破解垃圾围城危机,提供更多更好的决策建议、技术支持,充分发挥民意引导、桥梁纽带作用。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先后两届委员,积极有组织地到各区进行调查研究,寻找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城管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充分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直接参与城市废弃物处理民主决策,让社会公众充分参与城市废弃物处理和全过程监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州市城管委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战略部署,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全国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政府规章《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十几个与垃圾分类处理有关的规章。

  尽管近几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及城管委非常努力地推动垃圾分类处理,而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要达到2017年实现全面胜利,困难也还是不小。首先,在垃圾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当中,市场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几个热力发电厂,由于政府给予了大量的财政补贴,每焚烧1吨垃圾补助140元,焚烧发电每度补贴0.25元。这样一块肥肉,政府将终端处理授权给广日(电梯)集团25年特许经营权。有分析称,经营收入将达500亿。这造成垃圾焚烧多多益善的激励机制,也打击了市民分类的积极性。

  其次,由于政府财政补贴给了焚烧发电企业,因此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垃圾分类的源头,鼓励广大市民和基层街道、居委会以及物管公司的积极性,使得垃圾虽可定时定点投放,却无法实现更为细致的分类。再次,到目前为止,广州市尚未真正形成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产业链,一些低值可回收物生产经营企业,因为利润太低,难以为继。或许今年6月实施的《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每吨向企业补贴90元,但远低于垃圾焚烧发电的140元,但聊胜于无,或许可以调动这些企业的积极性。

  总之,广州虽然面临着垃圾围城的现实,但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不能急,不能“大跃进”,要稳步推进,一步一个脚印。特别是要注意要把垃圾分类处理看成是一个市场行为,是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要做的是抓好制度创新、标准的制定,用制度和标准对市场进行监管,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克服困难,减少阻力,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市场有效有序运行,运用市场规律,调动企业和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让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成为城市的新常态。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