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地税局“三结合”做好涉税监管与服务

30.08.2016  21:09

年初以来,梅河口市地税局为做好涉税监管与服务工作,坚持监管制度与服务制度结合,专项检查与自查结合,宣传、辅导、培训相结合,构建税务机关、涉税中介机构和纳税人的三方沟通良性机制。

监管和服务制度相结合。为更好的落实涉税中介机构监管和服务工作,该局专门制定涉税中介监管制度和服务制度,监管制度明确了涉税中介监管的定义、监管的内容、范围以及规范涉税机构行为的举措,相应的奖惩措施。服务制度则侧重于主动为涉税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通过软硬设施建设,向涉税中介机构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沟通,营造良好税收服务环境。

专项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涉税中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中未发现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成立“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检查,重点是强制代理财务会计报表、涉税行政审批、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领域涉税中介机构行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规指定涉税中介行为,未发现存在地税干部借拉代理户、投资入股之机收受中介机构“手续费”“业务费”等兼职取酬、变相提成等行为。通过专项检查与自查,掌握辖区涉税中介情况,规范涉税中介行为,为更好的发挥涉税中介作用提供坚实保障。

宣传、辅导、培训相结合。通过“宣传、辅导加培训”的模式,为涉税中介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办税服务厅公告板,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为载体,向涉税中介机构宣传税收政策。以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为平台,为涉税中介机构提供业务指导与讲解,对其存在的疑点予以解答,通过探讨与交流实现双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