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市地税共实现各项收入达到389亿元

14.01.2016  08:15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地税局了解到,2015年,长春地税共实现各项税收收入389亿元,比2014年增加16.9亿元,同比增长4.6 %,“十二五”期间,长春市地税收入实现1765.8亿元,为“十一五”期间地税收入的2.9倍。

 

2015年,长春市地税收入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占全省地税收入比重高于上年,税收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长春市地税收入总量占全省地税收入比重达49.2%,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收入增幅同比增长4.6%,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二是占长春市财政收入比重高于上年。2015年,长春市地税收入总量占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比重为36.1%,同比提升3.9个百分点。三是主体行业地税收入占比呈现“三升两降”。“三升”为金融业、建筑业和服务业, “两降”为房地产业和工业,地税收入结构由过去主要依靠“一房一车”(房地产业和汽车制造业)向“三分天下”(房地产业、汽车制造业和以金融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转变。

 

2015年,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下,长春地税直接税快速增长,全年以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为主的直接税完成121.2亿元,同比增长10.4%,高于全口径收入增幅5.8个百分点,占全口径收入比重达31.2%,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