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成功实现“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金融消费纠纷

21.06.2021  15:11

6月15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吉林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采取线上音视频调解方式,依托“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低收入老年人金融消费纠纷。此次在线调解是中国人民银行试点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后,吉林省成功通过平台线上调解的首笔金融消费案。

据介绍,该案系银行存单纠纷,消费者汤某2014年11月25日携带5万元现金到当事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业务。2021年3月30日,消费者办理取款业务时,银行告知消费者5万元为活期存款,利息仅为1000余元(较同期定期存款少12000余元)。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多次交涉处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利息差额。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通过人行长春中支、吉林省“金调委”、朝阳区人民法院三方有效衔接,采取“总对总”诉调对接方式,借助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开展在线调解,当场成功促成双方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并线上签署协议、生成文本,出具调解书。

今年4月起,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作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单位之一,将试点工作作为践行“金融为民”的要事来抓、作为“为百姓办实事”的实事来办,积极牵头协调推进,组织专人通过系统调试、模拟委派、调解,流程检测等向上海调解中心积极反馈调解员认证、调解协议签字、委派案件编号规则等10余项问题,积极探索平台对接事项;加强对调解组织指导,优选调解经验丰富、法律金融知识深厚的调解员组成“诉调对接机制调解专员”队伍。省法院高度重视,协调朝阳区法院与人行长春中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委派金调委进行调解,并在法律适用和调解技巧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成功开展丰富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在线调解功能,建立起两平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案件委派、委托调解、送达、材料交换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和科技化,有助于推进诉源治理,“一站式”解决金融纠纷。调解案件从“法院调解平台”到“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委托、委派,实现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案件第一时间受理、调解处理,提高调解效率,缩短公众等待时间,据统计,两网转办较法院平台调解时间平均可缩短一半。同时,吉林省“金调委”无论线上、线下调解目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效节约金融消费者调解成本。

下一步,省法院和人行长春中支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金融为民理念,进一步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共同化解金融纠纷、维护金融安全。‍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