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

16.03.2016  17:06

3月15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省消费者协会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联合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商务厅等20个职能部门及部分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共服务企业,在长春欧亚卖场共同举办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消协顾问常明,副局长张太航、刘景平、管德华,巡视员、省消协常务副会长孙景发,副巡视员刘顺昌出席宣传服务活动,并为受表彰及新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直属联络站颁发荣誉证书和站牌,同时为欧亚卖场和白山方大集团荣获2015年度“消费者满意模范单位” 揭牌。

 

为进一步突出、诠释年主题,本次活动分别设立由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组成的联合咨询服务区和部分企业组成的自主咨询服务区。在咨询服务区,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食药监局等单位通过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理念。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3场, 500余家相关部门单位和70余家媒体参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单(册)100万余份,参与活动人数达10万余人次。各级消协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万余件,其中,投诉700余件,给予答复或解决6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