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

16.03.2016  17:06

3月11日,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全省20家相关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的“吉林省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在省宾馆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岫、省政府副省长姜有为、省政协副主席王尔智等领导出席宣传纪念大会。姜有为发表讲话。会议由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常明主持。

 

据了解,2015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创新消费教育内容,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推进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23476件,其中投诉7882件,解决6793件,投诉解决率86.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9.3万元。

 

姜有为指出,新常态下,消费转型升级将成为引领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重要引擎,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这为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从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的大局出发,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为重点,立足职能,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姜有为指出,当前,消费已进入个性化、多样化、网络化的新阶段,特别是互联网购物带来的消费时空分离,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跨国跨境消费,都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要不断适应消费方式的快速变革,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教育理念,丰富消费维权教育内容,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

 

姜有为强调,广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商品和贴心周到的服务,做到诚信经营、规范自律、童叟无欺,努力以高质量的商品和高品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赢得市场份额。全省消协组织要发挥消费维权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凝聚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代言人、科学文明消费的倡导者、激发消费潜力的推动者。各级政府都要积极支持消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为消协履行法定公益职责提供保障。社会各界应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保护消费意愿、增强消费能力、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规模,同时更要进一步强化消费诉求反映、消费纠纷处置的快速应对机制,科学依法运用维权手段,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姜有为强调,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通过大要案查办、霸王条款整治、商品质量抽检、消费预警等措施,依法及时惩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掺杂使假、伪造冒用、虚假宣传等行为,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2016年消费维权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曝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传播实用的维权知识和真实客观的消费信息,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会对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白山方大集团公司等两家消费者满意模范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48家消费者满意单位、吉林日报李忠伟等22名消费维权优秀义务监督员和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于志良、白山方大集团董事长宁凤莲等两名消费维权杰出人物、欧亚商都副总经理于清云等10名2015年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进行了表彰。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行长李超代表受到表彰的消费者满意单位向全社会发出诚信经营、依法维权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