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

24.03.2017  23:11

  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电视台等20个职能部门,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消费维权年主题,在长春欧亚卖场共同举办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克,省工商局副局长、巡视员张太航,副局长刘景平出席宣传服务活动,并为受表彰及新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直属联络站颁发证书和站牌,为欧亚商都和长春卓展等10家全省首问负责与先行赔付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同时,为新入职的省消协公益律师颁发聘书。

据了解,参与活动的还有部分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和公共服务企业等。本次咨询服务活动分别设立由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共服务企业、2016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组成的联合咨询服务区和部分企业组成的自主咨询服务区。在咨询服务现场,参与宣传咨询活动的单位通过向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消费者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服务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理念。

  据统计,“3·15”当天,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75场,邀请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单位600余家,主流媒体80余家同时参加现场咨询活动,接受媒体采访900余人次,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单(册)100万余份,参与活动人数达10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