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国税局强化后续管理做到“三结合”
征管改革以来,该局严格落实两个《规范》内容,把9个涉税审批事项、26个涉税调查事项前移至纳税服务厅,减少了办税环节,提高了办税效率,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高。在大量工作推向前台的同时,加强了后续管理工作,制定《洮北区局内部业务流转工作制度》,把靠前服务与后续管理流程衔接起来,在认真学习落实省局《后续管理规范》的同时,做到了后续管理“三结合”。
一是“宽服务”与“严管理”相结合。合理诉求体现“宽服务”,使纳税人愿意遵从,违法违章实施“严管理”,使纳税人依法遵从。在流程管理上,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越位、越级操作。税收执法上,严格执法程序,按制度办事,不走样。在处罚标准上,实行分类处罚,对无故意行为初次违章,且情节轻微的,给予从轻处罚。对屡违屡犯,又不配合接受处罚的,加重处理,体现税法刚性。
二是“内控”与“外控”相结合。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外控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监察科设立风险监控岗,对风险系数较大的即办事项,涉税调查事项,进行风险点排查分析后,进入后续管理环节,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政策法规科、征管科前移人员参与涉税综合调查岗处理业务,并进行后续管理。重点放在50万以上大额发票代开、10万版以上大版面发票发售、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注销检查等环节。对企业注销采取区分情况分类管理,查实征收户注销检查完成后,需上业务会汇报讨论通过,对有未尽纳税事宜的或其他涉税问题的等原因注销的禁止办理。个体定额户翻牌废业的,实行跟踪对比管理,重新定额不能低于以前定额。全年实施注销检查检查78户,查补税款6万元。
三是“自治”与“共治”相结合。在自行分析应对风险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取得支持与帮助,增强与地税、工商、电力、银行、建委、土地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特别是财税督查部门,通过第三方信息的取得,提高风险防控的效率。积极寻求拓宽税款代征渠道,增加普通网络版发票开具网点。目前我局已签订税款代征协议5个,建立发票代开网点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