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义总经济师出席四平市国税局中央路税务分局“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颁证仪式

06.11.2014  17:04
4月26日,省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徐永义出席了四平市国税局中央路税务分局“全国文明单位” 复查合格颁证仪式。省局教育处处长王纪楠,副处长兼省局思政办主任王法锟,副处长宫春河,四平市局部分班子成员,市局教育科及中央路税务分局全体干部参加了颁证仪式。     省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徐永义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为中央路税务分局颁发了复查合格证书,并作了重要讲话。徐总指出,多年来,省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系统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包括省局机关在内有6个单位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查,有5个单位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充分展示了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了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徐总指出,四平国税中央路税务分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这既是对中央路税务分局始终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四平市国税系统坚持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希望以中央路税务分局为代表的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创新意识和示范意识,以此为动力,珍惜荣誉,发扬成绩,适应形势,再接再厉,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把精神文明创建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提高干部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结合起来,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执法和文明的形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颁证仪式由省局教育处处长王纪楠主持,四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仙虎代表四平市局党组作了讲话,中央路税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波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