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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落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重点工作分工
27.03.2017 10:2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深入贯彻中发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改办经体〔2015〕1911号)要求,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
吉林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
》。 《
通知
》明确20项国有林场改革重点工作分工,12个部门分别牵头,22个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国有林区改革部分明确23条重点工作分工,10个部门分别牵头,24个单位部门各司其职。 《
通知
》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落实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需牵头部门商有关单位确定。对未列入本
通知
的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7.03.2017 10:21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
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
林业厅
国家林草局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9月21日,
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