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社科院:召开2016国家社科基金在研课题推进会

28.04.2016  17:44

   我院召开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推进会
  
  4月26日下午,我院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推进会在第三会议室召开。院党委书记金安江研究员、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副院长(正厅级)汤会琳研究员、机关党委书记唐显良副研究员、副院长索晓霞研究员出席会议,院各研究所负责人、各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负责人、监察室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及科研处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吴大华院长主持。
  
  会上,科研处罗剑处长首先通报了我院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的总体情况。在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我院有一项由于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填报不实被取消申报资格。2016年1月有一项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由于未通过鉴定被撤项。3月有一项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也未通过鉴定被撤项。4月有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对此,全院科研人员一定要引以为鉴、高度重视,要有危机意识,切实从科研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高度,强化自身学风建设,避免再次发生此类现象。同时结合目前我院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存在研究周期过长,质量不高等问题,罗剑处长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有关要求给予了详细解读。
  
  针对目前我院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吴大华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省社科规划课题是国家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层次最高、权威性最强、分量最重的政府基金资助项目,每年各申报单位获得立项数量也直接反映该单位的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竞争日趋激烈,我院每个课题获得立项可谓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倍加珍惜,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在当前繁忙的科研任务中,注意轻重缓急,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合理高效地安排好时间。吴大华院长强调,在研课题被终止、撤项既给个人学术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也严重影响社科院的学术声誉。分析其中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对项目的研究重视不够。二是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不注重学术研究的规范性,三是不懂得合理运用和创新研究方法,不注重实证研究。四是研究成果重复率太高。五是学术品德与学术诚信存在问题。吴大华院长要求,科研处要加强管理,对在研课题要按季度及时督促课题负责人,特别是本年度计划完成的课题要每月通知课题负责人,对于研究进展情况要按时统计予以公示。
  
  金安江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明确指出,我院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课题存在着研究质量差、反复延期甚至被撤项、终止的问题,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课题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立足于解决问题。一是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科研人员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过程中一定要诚实守信、体现出高度的尊重契约的精神。二是要切实贯彻我院以质量为中心的科研转型升级战略以及“十三五”创新发展意见。深刻认识到质量是科研工作的根本,保证质量是科研工作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是推动科研成果不断发展创新的原动力。三是要举一反三、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在遵循科研规律的前提下,结合进一步完善科研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课题研究过程的动态追踪管理,引导科研人员回归到扎实做科研中来。四是要结合我院科研实际,将在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将科研中存在的问题纳入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契机。金安江书记最后强调,只有将存在的问题看得严重些,才能将问题解决得更扎实些,才能真正地发挥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作为新型智库的作用。来源: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