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务员培训经验及借鉴

06.11.2014  17:42

                                                                    国外公务员培训经验及借鉴

                     

 

 

      世界的发展大势,人才资源是极其宝贵的资源。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把人才资源的开发,特别是对高层次行政领导人员的培训提到了重要的战略地位。他们大胆实践和探索各类培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和一系列科学的做法。先进发达国冢虽然与我们社会制度不同,政治体制不同,但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在对人才培养和公务员培训方面,他们采取的政策和改革措施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创新开发先进的培训理念 世界各国特别是先进发达国家对培训开发给予极大的关注,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理念。认为“当今世界知识工业、智慧工业成为国际经济的主导产业,知识成为驱动力,知识主宰未来,未来属于知识和人的发展”。“人力资源成为新世纪发展的核心,要从对人的力的资源开发培训转向对人的心的资源的开发培训。”“人力是一种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是能够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源,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人、人力资源、智力资源、头脑资源的及时开发有效利用和不断发展是经济繁荣的关键,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就在于把员工看作是最有价值的资产,这一资产的增值依赖于对其系统的培训和开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者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寻找和掌握好创造与消费的支撑点,调节点,调节得好,配置得当,会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否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些都说明,人才,潜人才、高人才的开发,日益受到世界各国各界的普遍重视,并列入国家管理、企业管理、社会管理的议事日程。目前全球正全方位迈向知识经济新时代,经济正从物质经济转向知识经济、智慧经济、人才经济,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历史性转变。人的价值因这一转变而得到升华。   

 

      美国政府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改变官僚主义管理方式,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正是由于这种认识高度,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把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培养视为政府职能发挥的关键因素,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创新,把培训作为推进国家变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美国政府认为,政府的职能有不断扩张的趋势,公务员也有实现个人价值的强烈愿望,培训可以作为政府和公务员共赢的纽带,因此,美国政府注重长中短期规划和计划的配合,把培训视为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规划注重准备应对未来,改变管理文化,整合行政资源,实现政府的战略目标;中期规划注重为管理变革提供配合方案,培养公务员的潜在能力,实现部门的组织目标;短期计划注重实现个人技能的提高,满足个人的发展需要,同时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组织培训激励机制。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要维持国家竞争力,必须不断培育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而教育和终身学习便是其中最重要的政策。美国政府在1976年就通过了《终身学习法》,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建设终身学习体系,并将其列入基本国策。这种理念的确立,对于激励和促进各级各类公务员主动参加培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公务员 培训普遍具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 国家公务员培训有法可依,除了有总的规定,也有关于培训细节的规定。有些体现在总法中,有些在专门的培训法中予以规定,有些在补充细则中予以规定,形成了一个完整配套、便于操作的法规体系。通过制定法律和有关法令,将公务员培训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规定接受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培训公务员是政府的职能,并制定配套的法规和政策,对培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如目标、原则、内容、方式、实践、培训期间的待遇与任职升迁的关系,使培训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培训。将培训制度与激励制度挂钩,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一大特点。西方许多国家的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参加培训就不能晋升职务,把培训当作职务晋升的一个重要条件,由此提升了培训在国家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法国公务员总章程》规定,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力和义务。70年代法国颁布的继续教育法令中规定了文职官员培训的原则、权利和义务。1985年政府又颁布了一项关于培训的法令,允许公务员自己选择参加为提高自身的培训。参加这种培训时,政府不但给予经济上的保证,而且在培训期间被培训者的晋升、退休均不受影响。正是这些法律、法令保证了全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培训工作的基础。

 

      英国目前专门的培训法律法规由《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宪章》、《公务员法案》和《公务员发展与培训》三部法典构成。这三部主要的法律法规从形式和内容,从思想和实际效果具体对公务员的培训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并且提出由地方政府保障每个级别的公务员相对应的工作能力。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每个单位内部又都有规范的制度,约束并能激励员工参加各种各类的培训。

 

      在美国,公务员培训作为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被纳入法规,甚至是国家大法,并从法律上对公务员接受培训和进修的权利与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公务员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公务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一)培训制度保障。美国的公务员培训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1936年的《乔治狄恩法》中就规定了各州政府举办公务员培训事宜。联邦国会于1958年通过了《政府雇员培训法》,规定在职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要求政府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来提高联邦机构公职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并提出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外部的机构进行培训。1970年,又颁布了《政府间人员法》,使公务员的培训扩大到州及地方;1974年通过的《雇员综合培训法》又规定了对失业公务员的培训措施。之后,他们总是根据每个历史时期对公务员培训提出的新需求和新认识,不断补充和完善其法制工作,这使得每个时期的公务员培训工作都有法可依。(二)培训对象的范围广泛。美国公务员培训的范围涵盖了从高级公务员到普通公务员及新任公务员等各方面的人员,培训对象主要有三个:一是职前人员。它是指那些新被录用,刚刚进入公职队伍尚未正式任职的人员。二是一般在职人员。它是指有一定阅历和工作经验的中、低级正式人员(是培训工作的主要部分)。三是高级公务员。它主要指政府中13-15等级的高级公务员或者有晋升前途的16-18等级的中级公务员。这样就使得美国公务员培训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据统计,美国各级政府有近300万公务员,每年均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务员接受不同种类的培训。(三)扩展了对被辞退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美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对失业公务员进行培训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被辞退公务员不具备新的工作技能,没有能力在社会上重新找到新的工作,通过培训就为公务员拓展自己的知识提供了机会,也为公务员的重新就业提供了技能保证。

 

      三、政府培训机构设置完善并重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 建立了由中央权威管理机构和高校联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网络。中央机构对公务员的培训起到统一领导、整体规划的作用,而高校和隶属培训部门则与之形成互补,从而满足了各个层次公务员培训的需求。

 

      以美国为例,文官委员会内设置的培训局,是美国公务员培训的主管机构,它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研究培训新方法,为各培训机构增设新课程,并进行培训协调。同时,根据培训种类不同(任前培训、任期间培训和高级文官培训),培训形式多样:(1)部门培训。除了联邦政府设立的隶属于美国人事办公室的高级行政官员学院和中级行政官员培训中心,各地方政府人事培训机构自己举办培训班,课程设置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的需要自己决定。比如,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是专门培养高级官员的学院;“联邦行政长官学院”负责培训16—18级官员,以及州和地方等级相当的官员;“联络执行官学院”则负责专门培训联邦政府各部门州政府和郡政府等高级行政官员(13—15级官员)。培训目的是研究政府各项政策与制度,交流现代管理知识和经验,提高领导能力和行政效率。培训时间是每期8周,每年举办5期。每年在此接受培训的官员达数十万人,占美国政府公职人员数的4%左右。(2)部际培训。由联邦政府主办,培训政府各部门的官员和职员,课程设置有管理学、人事管理学、财务管理、人际关系学等。(3)选派到大学进修。政府各部门同大学合作,由学校为各部门培训选派的工作人员,教授同培训人员本职工作有关的课程。进修时间为半年或一年。(4)在职培训。公职人员不离开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学习业务知识,参加短期专业培训或网上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培训申请,只要经上司批准,都由所在单位出资,个人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英国1946年在财政部设立了培训教育司,分析决定如何统一满足文官培训的需要,对各部门的培训行使顾问与协商的职责。在1968年文官部建立以后,又专设人事管理培训司。英国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科学的政策引导和规范调控机制,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有序竞争、共同发展。为提高培训机构的专业化水平,英国管理机构委托英国人事与开发特许协会开设了“培训实践证书”,这种认证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各培训机构提高自身的培训质量。

 

      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西方国家,任何行业不论什么事,都十分重视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培训工作也不例外。美国于1968年设立了联邦行政学院,作为联邦政府所属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同时,美国还有180所地方、部门行政管理学院,为国家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美国政府不仅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也大量利用社会上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社区大学以及各种技校、职业继续学院等非政府组织进行培训。近年来,伴随着国家公务员人数的增长和政府行政职能的增加,以及人们更新知识速度的加快,单靠政府本身的组织机构已无法胜任全员培训的要求,公务员培训机构也日益呈现出市场化导向的趋向。除了建立由隶属于培训主管机构和高等教育系统共同组成的培训网络外,美国政府广泛吸引私立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进入培训市场。一方面节约了政府的培训开支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充分利用了社会上的有用资源。在法国和英国的行政学院和培训机构中,除少数专职管理人员外,授课教员都是根据培训项目临时聘请,学院服务保障也是市场化管理运作用的。他们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培训课程有鲜活的内容,始终符合时代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使培训机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既能为国家节约资金,又降低了培训成本。 美国从事公务员培训的教师主要分为两类: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其中,兼职教师占有较大的比例,他们主要是政府部门、企业、公共机构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级管理者,如美国联邦行政学院专门聘请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企业管理专家、公共部门管理人员担任本院的兼职老师,他们不仅能上台讲授,同时也能组织小组交流、研讨、评估等活动。多样化的兼职教师队伍,使得培训对象和内容能够密切贴近现实工作实际,大大提高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 在培训的方式上,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培训强调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使公务员能主动独立地思考,培养、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通过业余自学、老师讲授、小组研讨、角色模拟、案例教学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把理论学习与政策研究、经验交流结合起来,做到“走出去,请进来”,利用社会力量办学,充分体现公务员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动参与的特点。

 

      英国公务员培训突出了灵活实用的特点,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采取短期全脱产的形式,学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培训,也采取半脱产的形式,做到边工作、边学习。英国在公务员培训实践中,十分注重研究成人培训教育的规律,普遍运用库博体验式学习循环理论。这一理论模式是从四个维度来研究改进培训的方法的。这一理论模式的主要内容是由体验开始到反思,即进行思考后再升华到理论,最后在行动中创新这样一种循环圈。成人学习有实践型、思考型、理论型、创新型等四种不同的风格,根据四种不同风格来设计培训方式。针对实践型主要是设计参与性的培训方法;针对思考型主要是留出大块时间让他们自己进行反思,思考问题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式的学习;针对理论型主要是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进行学习;针对创新型主要是设计一些案例进行分析,并付诸行动。

 

      法国国家行政学院对担任高级行政领导职务公务人员的培训教学中,通常是采取互动式、案例式、情景式教学、团队式学习的方法进行。一是对必须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分组分专题的研究;二是针对公共管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组织进行个案研究;三是模拟及角色扮演来熟悉掌握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四是组织学员在当地和欧盟的有关机构参观交流;五是根据某一主题,举行年度讨论会;六是组织学员实习,一般分两次进行。主要是到某地区某省出任省长,到外国行政机构担任负责人或出任大企业集团领导人的助理,还可以出任驻外使节;七是举办各类讲座,广泛涉及新信息技术、经济、智能,重大社会问题等相关知识的学习。

 

      德国公务员在发展前两国的基础上创立新的独立的“四阶梯”培训模式,他将培训模式按照领导级别的设置分成四级,由高到低分级培训。第一阶梯主要是对新领导成员的培训(30岁左右)。第二阶梯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工作年限的领导成员进行培训(35岁左右)。第三阶梯则主要是对一些资深领导人的培训(40岁左右)。第四阶梯则主要是针对高级领导人进行特殊培训,对这一阶段的培训,更注重的是从心理以及人文等综合各方面的培训,而非单纯的对某些实际能力的培训。通过将培训的分级,把每个级别的公务员分类培训,以之最适合其自身发展的培训。

 

      美国采取多样化培训手段。广泛采用案例教学、菜单式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理论讲授、虚拟课堂(网络培训)等教学方法。其中,案例教学是美国公务员培训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教学方法,由老师提出一个比较典型的管理问题和政策问题,然后给学员提供政策问题或管理问题发生的背景,并给学员指出该问题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菜单式教学注重满足公务员的个性化需求,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职业需要和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适合自己的培训。菜单式教学使部门的整体培训计划和个人按需选择有机结合,很好地适应了政府改革和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虚拟课堂(网络培训)是伴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而产生的新型培训方式,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能够更加有效地组织教学资源,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能够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教学活动,能够更好地实现学习的个性化和自主性,因而愈来愈成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手段。

 

      五、培训内容全面适用针对性强。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培训内容呈现全面化的特点,注重全面的知识能力和技能的学习与训练,而不是偏重于政治理论知识。其培训内容丰富多彩:有提高专业素质技能的专业知识培训,有开拓视野、运筹决策的管理才能培训,有培养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职业道德培训,还有提高公务员敏锐、机智能力的智力训练等等。

 

      美国联邦政府人事管理署培训发展机构专门设计了五个方面公务员课程:一是核心课程:针对高、中、初不同的管理对象,设计不同的课程;二是管理课程:针对领导者、领导部门提供战略合作、管理会议、管理方法等课程;三是领导艺术课程:包括谈判、组织、创新等课程;四是政策课程:有公共政策,当代问题;五是评估课程。其中有上级评估、同事评估和自己评估,内容全面。在公务员的培训过程中美国政府贯彻了根据任职的不同阶段和职位的高低不同予以详细的分类分级原则,这样的作法与职位分类的结果相联系,从而使培训目标更分级培训,就是对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的公务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所谓分类培训就是对不同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实施不同的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把培训类型大致分为三种:职前培训,即针对初任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其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使之尽快地适应行政机关的环境和工作的要求而展开;在职培训,其内容设计旨在培训公务员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和政府职能变化的能力,通过在职培训,使之一方面更新知识,适应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使之获得更高的任职资格,为晋升更高级别的文官做准备;晋升培训,其内容设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具有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在职公务员培训,使之具有更高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才干,为以后担任更高的职务做准备。与此同时,对各级公务员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也是美国公务员培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西方现代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要求,美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公务员法规、条例和道德法典,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进行约束,以维持其高标准的个人行为准则和执行公务时的高度正直,更有效地为政府服务。美国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如下:(1)强调公务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职守,专心务公。(2)规定公务员必须严守国家和公务机密。(3)禁止公务员兼任与职务相关的其他职业。(4)禁止公务员接受金钱和礼品的馈赠。(5)实行政府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等等。培训内容明确,针对性更强。

 

      英国公务员培训内容除一些基本共同课程如:如何领导下属,如何主持会议等之外,还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开设不同的训练课程。在这些培训课程中往往又穿插管理、政策方面的研究咨询活动。法国培训内容分两类:一类是以技术性、管理性、应用型为主的培训课程,另一类是实习培训。

 

      六、十分重视培训的实际效果。 英国政府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务员的行政能力,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对实际效果的考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重点。英国政府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

 

      首先在培训模式的设置上,有别于一般的统一培训,而是针对个人的需求,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通过专门的咨询和调查,对每个培训个体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在了解需求的基础上制定解决方案,当然不仅仅包括个性化的培训课程,传统培训课程仍旧设计得当,通过这种量体裁衣式的培训结构,不仅满足了公务员的个体需求,也促使培训机构认真创新,提高自身实力。

 

      其次在培训机构的选择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分级分工培训,职责明确。在英国,培训机构分为三类:政府各部门内部的培训中心,英国文官学院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设在各个大学的教育机构。这些部门分工不同,每个部门都有自己主要负责培训任务。比如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培训机构和其他教育机构主要负责的是各部门的文官培训,而文官学院则主要是针对较高层次的官员,因其自身的高层次性,又被称为欧洲三大行政学院之一。此外在市场竞争机制上,英国公务员学院早在1989年就改为自主性的执行机构,并于1996年取消政府的财政补助,完全以企业经营方式按市场机制招生,由学员自选课程,付费入学,达到自负盈亏。正是因为这种市场机制进入,极大地保障了英国公务员学院的培训质量。

 

      再次在培训方法上,也区别于传统教学,更注重实际问题的运用,提高技能为主。英国培训以实践为主,并形成了一整套学习方法。学员可以将自己在现实工作中的难题带到课堂,通过大家的分析努力,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然后将其运用到现实工作中。这无疑是对学以致用的最好阐述了。通过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提高学员的积极性,同时与实际相联系,更能体现培训的实际目的。

 

      还有对培训后的效果和反馈也是英国培训制度的重点。通过对学员们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和对培训内容的实际应用情况作评估,对其进行再教育或对下一次培训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现实依据。

 

      再有英国不仅从法律和机构上加强保障力度,同时在资金和对公务员的自身发展上都给予了保障。英国通过法律和财政将培训经费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明确其应占国家行政管理经费的3%。并且将政府各部门的培训经费也包括在给各部门的年度拨款中,从而使中央和地方都能够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运用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将培训和使用紧密结合,建立起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同时在强调适应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政府、组织与部门、职位需求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公务员个人的职业发展。强调个人现实水平与更高层级职位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认为这个差距就是公务员学习的需要和目的,也是培训中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的地方。这种方法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培训的积极性。

 

    七、培训注重对需求目标的预测和培训目标与学员绩效挂钩 。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培训中,针对什么问题,对那一级对象,开展什么培训都是有很明确目标和指向,任何一项培训都有很强的针对性。法国为了突出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对所需胜任多种岗位工作的知识和技能的需要,他们以超前的意识和积极的态度看待社会变革对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需要,设计出最佳的培训方案,并对这些方案和计划进行可行性评估,印制成册,通过局域网向广大公务员公开,供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自主选择。英国文官学院在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时首先考虑需求因素。一是考虑文官学院职能目标的实现;二是考虑培训单位公务员年度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培训需求的意见;三是考虑在对其进行民意调查中所反映的培训要求;四是不同职位文官综合能力的框架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和技能。在对以上因素做综合考虑和必要的调查后,再着手制定培训方案。这样产生的计划能比较好地反映实际需要。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是同被培训者的岗位变化、职务升迁,级别晋升紧密挂钩的。他们的培训投入有明确的目的。所以,他们特别注重对培训绩效的评估。跟踪测评所投资金是不是在培训者身上得到效益,是否达到了培训的目标。他们对公务员的培训投入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高级公务员的考录和培养。这一项培训周期长,投入比较大,但经过严格的培训后要保证他们成长为内阁的重要官员。二是低级公务员向高级别晋升培训。这一项培训主要是从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考虑的。一般是中、短期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要给培训者提供一个升职的机会。三是招聘公务员上岗前的培训。不论是什么单位,新选录人员不经过严格的岗前业务培训是不允许上岗的。这一项培训一般是短期的,通过培训要保证培训者掌握本职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四是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对公务人员进行新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比如西方一些国家加入欧盟组织后,都要对公务员进行欧洲共同体的法律规章、国际法的学习培训,以应对新的挑战。学员的培训结束时要经过严格考核,取得资格认证书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将会被淘汰。比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在考录的新学员入学时就要给他们提供一份全国中央、地方省区的公共部门用人单位的信息,供学员选择自己将来的供职单位。好的重要的职业岗位是和学员的学习成绩挂钩的。一般这些单位是给成绩最优秀学员提供的。 在学员的进退去留问题上任何人情关系都不会起作用,完全凭学员自己的学习绩效。

 

      八、对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借鉴。 我国公务员培训起步较晚,但干部培训早年就开始了,应该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借鉴国外培训经验,我国公务员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培训方式方法和手段还需要创新和发展。   

 

      (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法律制度。我国《公务员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培训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公务员法中主要规定了五种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后备领导培训。为了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培训法律制度,把五种培训细划,制定专门培训条例、培训细则或培训规则,为培训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对培训的目标、内容、形式、种类、方法、管理体制,培训机构、职责范围、经费来源、师资条件、培训人员资格、管理标准、考试考核、培训成绩登记、培训与任职升迁的关系,培训的奖励与罚则等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为培训工作提供一个操作指南,使培训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培训,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要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培训资源配置。在各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设立专门培训教育机构,专司培训管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与之相对接的是各级政府组成机构的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具体负责公务员培训主渠道的作用,利用和发挥大专院校优势开展培训教育工作,整合各部门培训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和避免闲置浪费。

 

      (三)、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后备领导培训的五种培训,做好规划,每年应不少于30%人员参加培训。分级负责,明确权责,不流于形式。如省级厅局要抓好科级干部业务培训,市地级局要抓好科办员干部业务培训。专业文化知识提高的培训要和大专院校合作,做好规划开展半年和一年或更长一点时间的教育培训。

     

      (四)、要十分注重提高培训效果。一是大胆尝试公务员自身生涯规划与培训的密切联系,首先可以实行培训反馈、培训绩效与胜任职务知识能力挂钩、与干部考核和提职晋级挂钩。二是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有效地利用科技手段,借鉴国外培训方法结合我们自身实际开展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培训方法。如远程教育、网络培训、专题调研、案例教学、角色互换、课上课下、请进来走出去等等。三是培训内容针对性要强,学习内容要广泛,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特别是专业培训要注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

 

      (五)、公务员培训经费要用法律制度固定下来。经费是公务员培训的基本保障,没有经费培训就无从谈起,培训工作就无法进行。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明确培训经费的来源和比例,将其纳入国家财政的预算范围,保证公务员培训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和地方财政,借鉴国外经验,根据实际财力,应按一定比例用法律制度固定下来,将培训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一定要切实落到实处,真正用于公务员的培训上,且能真正提高公务员的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培训效果而培训不流于形式。

 

 

 

                                                                                                                                                                                                        耿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