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长春市常见的地质灾害
一、长春市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哪些
我市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崩塌
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稳定,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崩塌前兆: (1)前缘时有掉块、坠落现象,小崩小塌不断发生;(2)山坡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3)偶尔听见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的声音;(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滑坡
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
滑坡前兆:(1)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2)滑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体出现松驰,小型坍滑现象;(3)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4)在滑坡前缘坡脚处,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水色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等异常现象;(5)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羊惊恐不安,不入窝圈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出现树林枯萎或歪斜等现象;(6)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遇到滑坡的躲避方法
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跑离时,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都是有效的自救措施。
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特有的一种不良地质现象,它是由暴雨或上游冰雪消融形成的携带有大量泥土和石块的间歇性洪流。它具有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历史短暂、破坏力强的特点。它可以沿途冲毁道路桥梁,淹没房屋农田,阻塞河道,在顷刻间造成巨大灾害。泥石流的流域可划分为形成区、流通区和排泄区。发生泥石流常常会冲毁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甚至村镇等.危害人类生命,应该要注意躲避。
泥石流是暴雨、洪水将含有沙石且松软的土质山体经饱和稀释后形成的洪流,它的面积、体积和流量都较大,而滑坡是经稀释土质山体小面积的区域,典型的泥石流由悬浮着粗大固体碎屑物并富含粉砂及粘土的粘稠泥浆组成。在适当的地形条件下,大量的水体浸透流水山坡或沟床中的固体堆积物质,使其稳定性降低,饱含水分的固体堆积物质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发生运动,就形成了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灾害性的地质现象。通常泥石流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可携带巨大的石块。因其高速前进,具有强大的能量,因而破坏性极大。
泥石流流动的全过程一般只有几个小时,短的只有几分钟。泥石流是一种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一些具有特殊地形、地貌状况地区的自然灾害,是山区沟谷或山地坡面上,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挟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泥石流大多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它与一般洪水的区别是洪流中含有足够数量的泥沙石等固体碎屑物,其体积含量最少为15%,最高可达80%左右,因此比洪水更具有破坏力。
泥石流的主要危害是冲毁城镇、企事业单位、工厂、矿山、乡村,造成人畜伤亡,破坏房屋及其他工程设施,破坏农作物、林木及耕地。此外,泥石流有时也会淤塞河道,不但阻断航运,还可能引起水灾。影响泥石流强度的因素较多,如泥石流容量、流速、流量等,其中泥石流流量对泥石流成灾程度的影响最为主要。此外,多种人为活动也在多方面加剧这上述因素的作用,促进泥石流的形成.
泥石流前兆:动植物异常,如猪、狗、牛、羊、鸡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树林枯萎或歪斜等;山谷中传出轰鸣声,主河流水上涨和正常流水突然中断;长期降雨或突降暴雨要注意防范泥石流。
遇到泥石流的躲避方法
遇到泥石流,不要顺泥石流沟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且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能成为一种地质灾害。
岩溶塌陷的平面形态具有圆形、椭园形、长条形及不规则形等,主要与下伏岩溶洞隙的开口形状及其上复岩、土体的性质在乎面上分布的均一性有关。其剖面形态具有坛状、井状、漏斗状、碟状及不规则状等,主要与塌层的性质有关,粘性土层塌陷多呈坛状或井状,砂土层塌陷多具漏斗状,松散土层塌陷常呈碟状,基岩塌陷剖面常呈不规则的梯状。
地面塌陷是地质灾害的一种。它的产生具有发生突然、地点隐蔽的特点。并且多发育在人口相对较多、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或工矿区,因此对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也是严重的。根据地面塌陷的形成机理在我国一般将其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黄土湿陷三种。它们的形成除自然因素外,往往与人类的生产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地面塌陷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突然毁坏城镇设施、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干扰破坏交通线路、造成人员和牲畜伤亡。从现有资料看,地面塌陷中以采空塌陷的危害最大。统计表明,造成地面塌陷的主要因素是人为因素。
地面塌陷的诱发原因:
诱发原因: (1)矿山地下水采空;(2)地下工程中的排三水疏干与突水作用;(3)过量抽采地下水;(4)人工蓄水;(5)人工加载;(6)人工振动;(7)地表渗水。
二、概念解读:
(1)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有哪些类型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自然因素产生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自然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引发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人为地质灾害。
(2)什么样的雨量易引发地质灾害?
日降雨量在50毫米~99.9毫米(即:暴雨) 易引发地质灾害;日降雨量在100毫米~250毫米及大于250毫米(即:大暴雨,特大暴雨)极易引发大范围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长时间的持续降雨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3)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怎么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