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破产、改制国企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可享补贴

28.07.2015  11:00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可享受补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在门诊凭医保卡就医购药,只需用现金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统筹基金负担部分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结算。

  松花江网讯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可享受补贴。这是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补贴范围为已经纳入我市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政策性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改制和并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并轨国有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早期关闭、改制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参保人员在全市各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时,发生的属于省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1000元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比例给予补贴,其余50%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门诊医疗费用补贴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参照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在门诊凭医保卡就医购药,只需用现金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统筹基金负担部分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结算。补贴费用只限当年累计使用,结余部分不转入下年。参保人员可在我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行选择医院就医购药。

 

  (江城日报记者/李琳 通讯员/李春燕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