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累计困难群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4356万元

02.04.2015  11:44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我省于2012年建立了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对困难群众免除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2日内普通冷(冻)柜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普通卫生纸棺费、普通骨灰盒费、1年骨灰寄存费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介绍,丧事承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城乡低保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低保证原件、死亡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殡仪馆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在结算时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免除。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所需资金补贴,由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和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实际减免的困难群体死亡对象数量核定补助额度,由当地财政列入预算解决。

  实行惠民殡葬政策3年来,全省累计为48942名困难群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4356万元。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权益,对推动和深化全省殡葬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后,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