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15 放眼2016

16.02.2016  10:24

 

回首2015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质监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部署要求,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稳增长”出台政策措施 省政府印发质量强省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完成了首次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产品质量工作进行了视察。省局制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实施方案,提出16项具体措施。长春、通化、白山、白城等局相继出台了稳增长工作措施。落实总局进一步支持东北振兴的意见,争取总局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标准化等方面拨付经费1224万元,有力支持了监管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与吉林检验检疫局联合出台深化质检合作服务吉林振兴实施意见,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手段,加快推动了质检区域一体化建设。四平市邀请知名专家举办了千人参加的“质量大讲堂”。延边州在全国百城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总局在稳增长督查中评价我局主动作为、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大胆改革、成效显著。 围绕“调结构”推进质量提升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辽源袜业园区获批筹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延边州获批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0户企业获得吉林省质量奖,124个产品、12户服务企业被认定为吉林省名牌产品(企业)。3个产品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5个产品获准使用专用标志。制修订地方标准203项,实施16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新增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围绕10类重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帮扶156户企业分析解决质量问题,对7家涉嫌质量问题的电商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省质检院与阿里巴巴合作建设东北地区唯一一家电子商务检测平台。实施质量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各类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业务培训24期,培训6000余人次。吉林、松原、长白山及公主岭局设立专门服务办公室,对重大项目开展跟踪服务,帮助解决质量问题。梅河口市推进绿色水稻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探索了新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 围绕“促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承接总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下放和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梳理制定责任清单236项,面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协同工商等部门,推进全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实施。编制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等6项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长春、吉林、延边等地率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换发生产许可证173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证后监管常态化。 围绕“惠民生”回应群众期盼 完成对571户企业668批次产品省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98.8%。完成国家和省级风险监测320批次。积极推动“禁塑”工作,对37户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开展车用汽柴油等产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401件,办结率100%。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共发现存在隐患电梯2535台、完成隐患整改1782台、封停236台。首次对全省5039台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免费检测民用“四表”和血压计、人体秤4000多台(件),免费检测教学用计量器具1000多台(件),免费为学生验光配镜1800余次(副)。对全省179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419家建材、食品、环境等与百姓安全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176家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125家。 围绕“强质监”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严用权”主题纪律教育月活动,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举办全省质监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完成了省直169名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建设。加强立法工作,完成了《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草拟及立项工作。推进质监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热交换产品国检中心、食用菌国检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通过总局验收。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公共平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效能逐渐显现。     放眼2016 2016年,全省质监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十二字”方针,围绕服务制造业升级主线,实施“四个工程”;围绕服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实施“四个工程”,在服务制造业升级上主动作为 紧紧围绕服务制造业升级,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品牌创建、标准引领、检验检测服务工程,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 一是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制定服务制造业升级实施方案,将制造业质量提升纳入质量强省年度行动计划,各市州要结合实际,选定5-10户重点制造业企业,推动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帮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帮助解决质量问题,组织企业家赴深圳进行高端培训。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在重点制造业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全过程质量控制能力,引导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完善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加强重点制造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制造业产品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力度,为加快制造业发展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二是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围绕制造业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培育打造轨道客车、汽车及零部件、换热装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一批名企名牌,推动产品品牌化发展。做好品牌价值评价宣传工作,推荐50户企业参加全国知名品牌价值评价。推进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发挥质量奖、名牌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壮大一批品牌企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大“互联网+吉林名牌”推广力度,打造吉林名牌推广新业态,推动名牌产品扩大网上销售份额。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各类展会,提高吉林省名牌产品知名度。 三是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围绕推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快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遥感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换热设备、化工灌装设备等重点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优先在制造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和推广实施团体标准和联盟标准,提高我省制造业标准的适用性和竞争力。加快聚乳酸、玄武岩、碳纤维等优势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向社会亮标。鼓励企业加强国内外先进标准研究,加快先进标准的应用、吸收、创新和输出,推动重点领域标准“走出去”。加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制造业企业查询标准需求。 四是实施检验检测服务工程。围绕制造业产业集群,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布局,建立和完善适应制造业发展要求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汽车零部件、热交换产品、石油机械等涉及制造业的国检中心建设,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质监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质量诊断、研发测试、标准制修订、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扩大检验检测实验室开放范围,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支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与高校、科研单位和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创新等方面攻关,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优势,为制造业企业节能减排提供有效服务。 突出四个重点,在服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上发挥作用 紧紧围绕服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条主线,以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扶贫攻坚为重点,抓好抓实农业标准化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吉林特色农业标准体系。抓标准质量提升。研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生产作业全程机械化和“美丽乡村”等重点标准。支持鼓励具备能力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校、科研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研制一批以人参、梅花鹿等为代表的吉林特色资源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产业标准话语权。抓标准实施推广。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加快农业标准宣传、培训、实施及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人参等系列标准培训,通过农业标准视频片等载体,加快标准宣贯推广,扩大标准应用覆盖面。抓标准体系优化。完善水稻、玉米、大豆、人参、食用菌等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标准体系。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评估,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各市州、县市主导研制具有区位优势、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地方标准。 二是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持续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以我省主导优势产业、特色资源产业为依托,围绕融入“一带一路”、长吉图开发开放等战略,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推进12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创建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区域性农业标准化生产格局的快速崛起。支持鼓励各市州、县市围绕优势产业,自主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提高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优化示范区建设管理模式、考核激励机制,注重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撑的深度融合,加大示范区技术支撑力度和规模层次。注重示范效果分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发挥已建成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覆盖率。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结合省会和地级城市骨干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与省商务厅联合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项目。结合示范区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服务工作。加强与农业部门协作,大力支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和资质认定工作,提高农产品检测能力。加强对土壤、农机和农业环境等各类检测监测机构的技术支持,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大力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和标志使用工作。依托我省特色农产品资源,突出挖掘历史渊源、地域文化、品质特色和自然环境条件优势,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提高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葡萄酒、肉牛、肉鸡、生猪等区域公共品牌创建与整合,重点推出一批“吉林健康米”、“吉林放心肉”等公共品牌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长白山人参”、“双阳梅花鹿”、“延边黄牛”等地方公共品牌。利用媒体、广告以及博览会、展销会等多种手段,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推动吉林农产品走出去。 四是全力抓好定点扶贫攻坚。按照省委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落实定点扶贫工作任务和措施,科学谋划,包保对接,精准施策,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把脱贫攻坚同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服务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标准宣传解读,为贫困村、贫困户免费开展培训、咨询、测土施肥等服务,指导农户按照标准种植养殖,促进增产增收。结合“金质惠农”活动,免费开展土壤成份、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检测活动,免费提供农资产品质量信息,帮助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关。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加大力度 明确监管重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按照总局消费品质量提升的有关部署,突出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重点产品,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加强消费品风险监测,严格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和消费警示。加强聚乳酸制品质量专项抽查,推进“禁塑”工作深入开展。以学生服装、休闲服装、纸巾纸、卫生纸、餐具用洗涤剂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加强消费引导。以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汽车及配件、家用电器、汽柴油以及电子商务产品等涉及百姓生活和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认真贯彻《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加强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分析、风险评估、缺陷调查、召回认定等工作,建立健全缺陷产品风险监测专家队伍,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加快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好单兵指挥、局长在线接线日等大型活动,接件处理率力争达到100%。 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围绕压力容器、老旧气瓶、大型起重机械、小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重点设备,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部位场所安全检查,加强重点设备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在用电梯按比例实施监督抽查检验,推动电梯制造、安装、使用及维保等各环节安全责任落实。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加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装过程和使用环节监管,完成使用10年以上管道定期检验和风险评估工作。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审查和能效普查,加大高效锅炉推广力度,加快节能改造及落后锅炉淘汰工作,推进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加快建立新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拓展网络功能,增加数据库容量,优化网络信息,打造便捷、高效、实用的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特种设备辖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层级清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的监管体系,有效发挥乡镇专职监管人员作用,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强化计量和认证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及民用“四表”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检定与监督执法力度,民用“四表”首检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打击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不法行为,确保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巩固集贸市场衡器免费检定成果,扩大乡镇、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范围。会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对新闻媒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认真落实国家部署和省局安排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任务,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分类为手段,加强对隐患多、风险高行业和领域的检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 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质监部门形象上形成合力 完成好今年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顺利开局,需要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不断在法治、管理、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共同把政府满意、企业欢迎、群众认可的质监部门形象树牢树好。 一是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印发法治质监建设指导意见,加快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执法体制、监督制约、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治化进程。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快质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完成《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执行《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加强随机监督和专门监督,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体系。各地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严禁临时聘用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加快管理创新。着眼于分级管理和县级局整合带来的体制机制变化,制定全省质监事权划分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的权限和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监管效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级质监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加快形成权责统一、互相协作、上下联动的质监工作新机制和管理新模式。围绕重大决策、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大力开展“台账式”督查,年初建账、半年查账、年底销账,重大事项要签责任书、立军令状,对敢作为、善作为的及时表扬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处理,以奖惩分明促勤政有为,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省局在承接好国家下放权力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并加强后续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市州和相关县市局对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承接机构,规范和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确保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不断推动质监工作重心下移。以强化财经纪律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经费使用与监管,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依托信息化技术和质监数据资源,建立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制度,省局按月向省政府报送相关数据和质量分析。各地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注重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做到有业务必有数据,有数据必有分析,及时向省局报送相关信息数据,使我们真正成为“靠技术执法、凭数据说话”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方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纪律意识,真正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必须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牢固树立主抓意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改变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没人真抓实管的被动局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抓实抓到位。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脚踏实地、迎难而上、勇于进取的优良传统,认真解决精神懈怠、管理松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反对和抵制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推着干等错误思想和不良风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和引导大家把心思花在改进工作中,把精力用到事业发展上;要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研究分级管理后质监工作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坚持从大局出发去思考、谋划和推动质监事业发展,加强舆论宣传扩大质监影响力,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在改革的阵痛中抢抓更好机遇,在创新的艰难中寻求更大突破,在事业的发展中体现更多价值,努力营造想事、干事、成事的良好氛围,积极打造严谨求实、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过硬作风,永葆全省质监事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