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持续传导压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梅河口市纪委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新合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仁洙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款问题。2014年4月和2015年5月,李仁洙在任新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该村虚做钩机清壕支出合计8000元,用于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款。2017年2月2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李仁洙党内警告处分。
2。双兴镇中心校校长赵凌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赵凌波在任双兴镇中心校校长期间,该校采取虚做班主任津贴的手段,违规给校领导班子成员、值周教师、班主任发放补贴41950元。2017年5月10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赵凌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山城镇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张玉国违规发放资金、工资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张玉国在任山城镇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发放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党员资金合计3200元;2015年6月以来,张玉国在任山城镇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给该所2名在编不在岗职工发放50%工资合计48022元。2017年3月2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张玉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解放街道新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洪业违规核销村级招待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杨洪业在任新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该村虚做环境整治用工款票据合计41430元,用于违规核销村级招待费支出。2017年5月10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杨洪业党内警告处分。
端午假期将至,高考临近,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往深里抓、实里做。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梅河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