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环保部门制定淘汰燃煤小锅炉规划

20.05.2015  21:41

   城市晚报四平讯 日前记者从四平市环保局获悉,截至2017年年底,四平市将全部淘汰市区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以下简称燃煤小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供气管网暂时覆盖不到的区域,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生物质成型燃煤锅炉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为此环保部门已制定淘汰小锅炉改造规划。

  据了解,市区城市建成区共有燃煤小锅炉656台。去年已淘汰燃煤小锅炉165台,现剩余应淘汰燃煤小锅炉491台。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已建成管网和拟建管网的建设进度,计划再用3年时间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任务。

  2015年,淘汰现已建成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和到2017年年底前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区域的部分燃煤小锅炉,完成40%的淘汰任务;2016年,结合新建供热、供气管网建设进度,同步淘汰新建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和到2017年年底前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区域的部分燃煤小锅炉,完成40%的淘汰任务;2017年,淘汰所有剩余燃煤小锅炉,完成20%的淘汰任务。此外,为满足全市城市发展的天然气供热供气要求和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需要,截至2017年,市区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实现供热管网、天然气供气管网全覆盖。

  据介绍,淘汰燃煤小锅炉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为有效推动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市政府将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可能发生的费用支出给予适当奖补,对拒不淘汰的小锅炉产权单位给予公开曝光。 (单泽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