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年筹资 450亿元建设“四好农村路”

26.04.2018  04:34

      日前,山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筹资450亿元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确保到2020年,全省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道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

      建好“四好农村路”,投入是关键。《意见》要求,以省级奖补为引导、以市县投入为主体、以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构建多元化投资机制。在3年攻坚期内,全省计划总投资450亿元。其中,省级筹措150亿元,市县筹措300亿元。省级资金有3个渠道,从省交通专项资金安排一块,从中央车购税补助争取一块,从年度政府债券等渠道弥补一块。市县资金有四个渠道:一是将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二是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2%到3%部分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三是从各级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中整合一块;四是市场化方式筹集一块,比如利用社会捐赠、道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等筹资。

      为确保投入效果,《意见》明确,省级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点面互动、以效为主、重在激励”的办法进行分配。“奖补结合”,前期以“”为主,减轻市县压力;后期以“”为主,调动市县积极性。“点面互动”,在面上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快、主体责任落实好的市县给予奖励;在点上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效为主”,即以资金使用绩效为指挥棒,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措施。“重在激励”,就是强化正向激励,突出示范引领。

      建设是基础,建后管护是关键。《意见》强调,切实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主体责任,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推动管养责任、人员和资金投入“三落实”,严格奖惩机制,确保做到农村公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