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脑汇对8家商铺拉客违规行为断电贴封条商户:不合理

02.12.2015  05:57

商铺被封

中国吉林网讯 昨日9时许,长春百脑汇刚刚营业不久,位于三楼DIY区8家商户还没来得及招待顾客,突然被百脑汇工作人员断电封店,并要求商户员工不得擅自入场,否则将予以处罚。看到这一突如其来的封店,商户们蒙了,“我们没欠费、没犯法,凭啥关我们店?”一气之下,8家商户将封条扯断,却又遭到百脑汇下发的一张“罚款500元扣6分”的处罚单。

刚要营业就被断电 商户蒙了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百脑汇3楼,被封的8家商户外围封条已被撤掉,但是电没有恢复,商户表示仍不能正常营业。店家邢先生表示,9点刚到商场,还没来得及营业,突然几位百脑汇的工作人员过来就用封条把商铺封了,紧接着就遭到了断电,和邢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7家商户。

据其中一位商户介绍,百脑汇工作人员给出解释,之所以查封是因为这8家商户违反了商场“禁止拉客”的规定,“要说拉客,没有一家不拉客的,为什么只有我们这8家被封?”另一位孟先生说,店被封后,8家商户一气之下将封条扯断,没想到这一举动,又收到一张“罚款500元扣6分”的处罚单。

记者在处罚单上看到,“违反了《商家违规事项》第65条“违反其他规定”,处以500元罚款,扣5分。“什么是其他规定?我们连什么规定都不知道,凭什么罚我们?”孟先生显得很无奈。

百脑汇要求安柜台 商户不同意

在记者进到百脑汇从一楼到二楼整个过程中,都被销售人员主动招呼拉客,这个普遍的问题为何单单引发这8家商户被封?经仔细询问,这8位商户告诉记者其中缘由。原来大约10天前,商场单方要求这8家商户安柜台,原因是为了商场统一管理,但是这8家商户均不同意,所以才遭遇到商场强行断电封店,以用这种方式逼迫商户安装柜台。

谈及拒绝原因,商户徐先生讲,“一是费用问题,这笔钱让我们出是绝对不合理的,二是针对性太强,为何3楼其他商户不要求安装柜台?要说拉客,全商场的商户都存在拉客现象,不能单单指我们这8家。再者,最重要的是,当初签合同时,看中的就是楼梯口位置好,平均每平方米比其他位置贵100-200元,客流量大,敞开式商铺好招揽乘客,如果安上柜台,会影响客源,而且占用柜台的位置还要交租赁费,在合同期内随意单方改变合作方式,这简直是霸王条款。

邢先生指着自己的商铺告诉记者,“我们三楼这8家商户靠的就是没阻隔,可以直接接触客户,如果柜台从电梯口延伸到另一头,顾客上电梯之后,根本就不会进来,完全阻挡了我的客源,所以我们坚决不会同意百脑汇单方要求。”此外,商户表示,商场这么多年的管理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这些所谓的《商家违规事项》,我们都是在签完合同以后,商场才后加的附加条款,同时商场也没有给员工进行培训,所以一般违规了都不知道是为啥。

徐先生讲,在三楼设立柜台纯属多此一举,不像二楼是手机等小型电子产品卖区,有柜台是因为得摆手机给客户看。在场商户纷纷表示,如果非要安装柜台可以,但是必须3楼全楼层都同意,不应该单单只是他们8家,这样才公平。

百脑汇表示按合同对违规商户处罚

随后,记者来到百脑汇6楼,负责市场管理的郭景泉介绍,上午确实对孟先生等8户商铺封了店,原因是这几家商铺违反了商场规定,占道拉客。“我们手中有他们占道拉客的证据,所以我们只得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进行处罚。”按照郭景泉提供的合同中显示,第八条三款明确写着,乙方在宣传、促销中涉嫌(拉客、黄牛等)竞争,即使甲方同意,甲方也有权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所以公司对这8家商铺做出了增加柜台的处理。

正因为这8家商户私自将封条撤掉,才被处以罚单,处罚500元扣5分”,郭景泉向记者提供了《商家违规事项》第65条规定;违反商场其它管理规定,给予处罚。而关于“其他规定都有哪些?”郭景泉没有给出明确解释。对于这样的解释,商户们表示并不能接受。

对此,记者咨询了张律师,“合同中第八条三款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没有明确指出违反约定所承担的责任,这也造成规定指向性不明确,有损于乙方的权益。”此外,合同中的约定应该保全甲乙双方利益,而不是单方面制约。张律师强调,一旦发生对格式条款存在异议,另一方应当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同样,《商家违规事项》第65条的规定也存在指向不明确的问题,商铺主们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张添怡/报道 赵毅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