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一党员参加邪教被开除党籍

23.03.2016  10:49

  【凯风网2016年3月21日消息,记者:厉洁】《中国纪检监察报》网站3月21日报道《商洛一村官违反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称:“丹凤县武关镇惠家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下坪组组长段正安长期从事邪教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经陕西省丹凤县纪委核实,30年前,一外地女子到惠家坪村宣传邪教,鼓吹信教能治百病。其时,段正安的妻子王某正患病,经医院医治不见明显好转,王某就跟传教女子信了教。后来经过调养,王某病情渐渐好转,便认为信教起了作用。1998年,段正安左眼受伤,四处求医也不见效果,慢慢产生了信教治病的想法。在妻子劝说下,身为共产党员、村监会委员的段正安最终成为邪教教徒。之后,段正安妻子王某成了邪教组织在惠家坪村聚会点的负责人,基本上每周都要组织村上教民在其家聚会一次,宣扬不用吃药信教包治百病等“教义”,直至被公安机关发现。

  “身为有着近30年党龄的老党员,本应相信科学,带领群众发展致富,却长期从事与党员身份不符的邪教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丹凤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正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商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岗岭表示,该市将继续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共产党员信仰马克思主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参加邪教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参加邪教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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