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过后 梳理长春网友100种商品16%价格没变

13.11.2014  09:32

随着“双十一”的结束,曾经为之疯狂的买家们也开始冷静下来,消费者们究竟得到多大实惠?有多少商品真正的降价?昨日,记者从长春50多位网友购买的账单中,梳理了100种商品的价格变化,发现“双十一”期间,的确有消费者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但也有消费者上了“双十一”的当。只有83%的商品价格在“双十一”之后价格恢复性上涨,有16%的商品价格保持不变,另有1%的商品价格不涨反跌。

有的优惠86% 有的优惠不到1%

统计显示,百种商品的涨价幅度中,有的商品如商家所言,在“双十一”期间确实下了血本,降价幅度达86%。但也有的商家真的较抠,降价幅度不到1%。在100件商品中,有15%的商品价格优惠幅度超过100%。

网友王女士昨天吓一跳,“11月11日当天,我花1799元购买的一套进口卫浴商品,12日当天价格标注成原价12843元,如果这么算来,价格优惠86%。”与王女士一样,网友姜女士抢购的一件T恤,购买价是11.11元,12日价格涨到69元。

但也有商家在本届“双十一”期间显得较抠,优惠幅度甚至不到1%。长春市民李先生购买的6种商品中,只有一种商品优惠超过了10%,其余商品优惠幅度不到1%。其中一款男裤价格只优惠了1元,在百种商品中,优惠幅度最小的只有0.7%。另一款男裤价格优惠了2元。还有一款男T恤的价格没有变。两款儿童用品的价格也没有优惠。甚至有一款产品的价格不涨反跌。“感觉不太划算,优惠幅度太小了。”他说。

省工商:如遇虚假价格可投诉

据悉,电商虚假促销的手段主要有几种。第一种,数月之前就已经开始降价,把现在的价格和降价之前相比较,造成促销大幅降价的假象,实际的降价幅度并没有那么大;第二种,先涨价然后再降价,实际降幅为零;第三种,直接涨价,但是在页面上随便写一个比较高的原价,造成降价假象。

针对“双十一”期间消费者遭遇的虚假打折现象,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查处。

对此,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和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拨打省工商机关12315投诉电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