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市工商局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2日国务院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长春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的各项具体部署,统一认识,协同推进,确保全市“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从10月1日起顺利推行,9月24日,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市工商局召开。
市工商局局长谢志敏、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谢志敏主持,市工商局企业处向与会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介绍了“五证合一”改革工作的背景和内容、各部门的任务分工以及下一步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流程。
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意见》和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
最后,谢志敏代表全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一、充分认识“五证合一”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对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鼓励大众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大幅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间。二是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加快了政府部门间职能及监管的优化整合,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四是有效消除了监管盲区。五是极大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加速了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进度,对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五证合一”改革工作
(一)坚持顶层设计,全省一盘棋。《关于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是我省“五证合一”改革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抓手。按照意见和办法的要求,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照一码、一网共享”的登记模式,做到“四个统一”,确保“全省一盘棋”。
(二)强化部门沟通。为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在已经成立的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基础上,按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社保、公安部门要确定技术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组成“五证合一”协调会商会,定期会商 “五证合一”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技术保障。在技术支持方面,一要顺利做好原有各类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间的转换,加快升级改造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二要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利用统一的数据交换中心,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目前,由于我省业务系统采取大集中模式,信息化建设工作主要由省直各部门负责,请“五证合一”各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局联系,及时进行业务系统测试,确保10月1日后业务系统能够正常启用运行。公安部门还须将印章刻制定点单位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以便企业在领取执照后,直接到印章刻制定点单位进行印章刻制。
(四)确保无缝衔接。要重点做好3个方面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新旧证照衔接;二是做好新旧代码衔接;三是做好新旧流程衔接。
三、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五证合一”改革涉及我市14万户余企业和1.68万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改革后,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包括登记表格、文书规范)都将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各部门准确把握,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各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后这段时间集中做好“五证合一”改革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