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载体 做强服务品牌——东辽县全力打造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11.12.2014 14:21
本文来源: 妇女儿童网
一、在村级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站”,筑牢维权网底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为加强维权组织体系建设,东辽县妇联开展了“法制半边天、平安进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将234个村级妇联组织整体纳入司法调解体系。依托妇女儿童维权站等妇联维权阵地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点,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白泉镇永清村、平岗镇共安村建立了妇联“大调解”工作试点。健全以“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大调解模式,建设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妇女主任、综治协管员等为主力军的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和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发动家庭成员尤其是妇女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在13个乡镇妇联、234个行政村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所有的维权站达到“六个一”标准,即:有一块牌子、一个机构、一个流程、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开电话:0437-5556615 13604370353)。统一制作、悬挂了妇女儿童维权站标牌;将村书记和综治协管员纳入到组织机构当中;规范了从来访登记到核实、调解、解答问题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维权服务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登记处理制度、例会制度;制订了统一的维权台帐;开通了法律援助中心公开电话,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在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潜在的矛盾纠纷、事故隐患,起到了提前预警,先行处置的作用,缩短了群众与法律、群众与政府的距离,在社会稳定中作用日益突出。
三是强化队伍提升。通过整合使妇女主任成为“调解员”。积极整合司法资源,使妇女主任作为人民调解员依法对恋爱婚姻、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及时就近把不利于家庭平安、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培训使广大的妇女骨干成为“说法员”。已举办了“妇女干部维权培训班”5期,培训了300余人。并采取轮训方式,对近千名妇女骨干进行维权法律知识培训,使妇女骨干成为维护权益的“明白人”。通过推荐使从事妇女工作的干部群众成为“陪审员”。目前,全县共有人民陪审员23名,其中有女同志11名,占48%。县妇联通过大力地推荐使县乡妇联6名女同志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评议时,陪审员站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就案件发表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充分尊重和采纳,适量的判刑维护了司法的公正,赢得了民心。
四是强化纠纷化解。妇女儿童维权站挂牌成立后,乡镇妇联主席、村妇女主任任本级维权站站长,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的案件和问题,阻止和处理家庭暴力,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目前接待来信来访42起,调处率达100%。白泉镇永清村的妇女主任王云宁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反复耐心、细致的做好村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使许多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和好如初,使感情已经破裂的夫妻友好握手,一年为村里接回“8个媳妇”。现在很多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得到解决,减少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二、在乡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巡回法庭”,缩短维权距离
东辽县幅员面积2186平方公里,最远的辽河源镇距离县城40公里,东辽县法院在比较大的乡镇都建立了法庭,而一些偏远的小乡镇则没有法庭。其中很多乡镇法庭因为各种条件限制也在县法院办公,致使一些弱势群体面临问题需要用法律途径解决时,由于距离远、成本高、有畏惧感,导致小事拖成大事,小矛盾变成大纠纷,针对这种情况,县妇联联合县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位于县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且没有法庭的金州乡、甲山乡、安恕镇、平岗镇建立了四个妇女儿童维权巡回法庭,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五个原则有序推进巡回法庭建设。
一是在法庭设置上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金州乡是省级开发区、甲山乡地理位置偏远、安恕镇土地纠纷比较多、平岗镇是塌陷区,都是矛盾比较集中的乡镇,通过在这四个乡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巡回法庭,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负责协调、调解、审理、司法救助等工作,缓解心理压力、降低司法成本,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司法保护。
二是在人员组成上坚持选贤任能的原则。县法院抽调了执行监督科科长担任巡回法庭的庭长,由行政庭、刑事庭、立案庭、审监庭等9名女法官和6名妇联人民陪审员组成巡回法庭,确保法庭组成成员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
三是在工作流程上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巡回法庭实行每周三现场办公、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每季进行评估总结的工作流程。日常工作由乡镇妇联主席负责接待辖区内的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投诉、信访、诉前调解等工作,对属法院受理的案件,指导准备诉讼材料,将案件转交巡回法庭,由巡回法庭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法律咨询、现场开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
四是在案件审理上坚持巡回优先的原则。巡回法庭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同样案件的审理上,在时间、人员等多方面优先保证巡回法庭的庭审需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
五是在贫困群体案件受理上坚持“缓、减、免”原则。 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妇女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妇女群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巡回法庭实施几个月以来,法院民事调解15起,其中巡回法庭调解了3起,占20%。缓减诉讼费用1万余元。金州乡的当事人赵某说:“巡回法庭办到了老百姓的田间地头,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三、在县级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做强维权品牌
一是设立专门法庭。以县城所在地白泉法庭为主体,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负责审理县城区域内的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婚姻家庭、财产权益、侵权等案件,重点对妇女儿童基本生存条件提供法律保障,依法保护县城区域内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维权岗”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采取现场宣传、板报宣传、讲座宣传等方式,悬挂法制宣传条幅20个、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50余个。出版了“妇女相关法律了解”、“关爱留守儿童”、“解读抚养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漫画懂法”、“拿起维权利器、抵制家暴恶行”等五期宣传版报。“维权岗”的刘嘉、葛一旋法官多次深入到村屯、社区、学校举行法律知识讲座,讲解“依法维护婚姻稳定”、“敬老孝亲、关爱子女、和睦邻里”、“维护人身权益 、保障平等劳动权利 、维护财产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受众达千人以上。
三是强化服务能力。为强化服务能力,县法院加强了对“妇女儿童维权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了维权岗的公开承诺制度、维权联动机制等各项制度与职责分工。维权岗的法官采取进修、轮训等方式提升素质,全庭人员年培训达30余人次。涉及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结案率达90%。维权岗设立后,共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争议、财产权属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的工作人员建立qq群,打造“三位一体”的信息共享平台。无论哪个部门接到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三个单位都能实现信息共享,有助于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问题。对典型疑难案件,协调召开有工会、团委、村委(社区)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共同探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方法、新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妇女儿童维权岗”已经成为服务妇女儿童的有效阵地,民间流传着两句话“要 维权、到白泉”,“要想把理讲、就找维权岗”。
通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发挥妇联、法院职能优势,使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打造成为实事化维权的有效载体,塑造成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的服务品牌,培育成为保民生保稳定的示范基地。为妇女儿童驱散阴霾,播撒万缕阳光让每一个妇女儿童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 妇女儿童网
11.12.201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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