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开展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检查

11.01.2016  16:39

为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1月6日,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川分局对辖区内6家进口食品商店的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展开了专项检查。同时查看经营者是否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核对了食品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品名、品牌、包装种类及数量、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到货地点、运输工具、检验日期等内容。所查进口食品店均有未按规定贴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监管人员向该6户营业户主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并建议立即改正,该6户营业户主均表示在今后的采购中,会遵守相应法律法规,不会贸然购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九十八条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是,要仔细检查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或者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标识,对检验合格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要拒绝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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