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

16.03.2016  12:01

        近日,宁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坚持“多管齐下”,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青、女、少、非干部队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培养锻炼,优化干部队伍成长路径。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不同类型干部队伍特点,制定特色学习任务清单。采取双向挂职培养、信访部门锻炼、内引外联、跨省合作和基层锤炼等方式,把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作为培养锻炼和识别考验干部的主阵地。在本级管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中,明确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比例;通过逐人制定培养锻炼计划,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 

  二是拓宽来源渠道,统筹配备各类干部。统筹干部资源,推进干部跨部门、跨领域交流任职,注重发挥统战、民委等部门和妇联组织的作用,完善多渠道发现、识别、举荐办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录中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为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供源头活水。拿出一定名额定向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将竞争性选拔作为培养选拔青、女、少、非干部的重要补充形式。 

  三是落实从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坚持贯彻好干部标准,通过立体考察、透视甄别、会诊辨析,完善青、女、少、非干部考察方法。充分发挥纪检、审计、巡视等部门、机构的作用,加强干部的持续跟踪和密切关注,始终把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置于党组织管理监督之中。通过健全完善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情况分析,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推动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