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吉建安〔2014〕3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29日8时5分许,北京清华附中体育馆工程工地底板钢筋在绑扎过程中发生坍塌, 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天晚上7:30召开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通报了近期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的5起坍塌事故。陈政高部长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宣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发生事故的地区要采取的四项措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贯彻执行。
一、原则上不进行冬季施工。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冬季施工的,必须制定冬季施工方案,重要部位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对冬季施工工程的监管。各地要在1月15日之前,对目前在建工程(包括冬季施工程、收尾工程及越冬维护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火险)隐患排查,并在20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严禁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对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重点环节管理,监理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要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凡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履行质量安全报建手续,施工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今年9月4日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严格履行五方主体责任的委托书和承诺书。年底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应于2015年1月20日前补办五方主体责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限期办理,并进行不予备案等处罚。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按照不同建筑类型制定本地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具体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个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监督计划要求指派具体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监督计划,明确监督事项和时间,按照施工进度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违背强制标准的要下达执法告知书,督促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结果记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档案。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严格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当增加抽查次数。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应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
四、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各地要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总体安排,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对本地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一次全面排查,排查数量要与各地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数量一致,覆盖所有在建项目。对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及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尤其是群众有举报、反应强烈的项目,要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严厉处罚。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因工作抓得不实、玩忽职守、排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承担相应责任。各地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所有在建项目清单,于2015年1月6日前上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五、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12月29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入手,安排部署好明年工作,确保所有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4〕4号)和《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图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30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