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吉建督〔2020〕13号
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
按照国家促进经济发展和省政府“六稳”、“六保”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26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稳步有序放开,规范露天经营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露天摊点和占道经营项目,应坚持稳步有序放开的原则,在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不侵占绿地、不破坏公共设施、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开设各类露天市场应有公厕设施保障。餐饮类经营项目应与其他项目分区划片经营,防止发生交叉污染。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商业促销方案进行审核,严禁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店外占道经营应根据实际设定摆摊经营范围和经营时间,并建立门前包保责任制。主要城市道路、广场等地,不宜设置影响市容的围挡、大棚等临时建筑物。经过审批允许设立的围挡、大棚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在经营期结束以后,应当及时组织拆除。对未经审批擅自占道经营、不按规定时间经营、不按规定地点经营、污染环境、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露天经营行为规范有序。
二、实施审慎包容监管,体现人性执法温度
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在维护好道路畅通、环境卫生和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科学规划,合理设置露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允许临时占道设置摊点摊区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和临街商铺开展店外促销宣传等经营活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规范有序发展“地摊经济”。同时,在监管过程中要突出人性化执法,倡导柔性执法,对存在轻微违法和一般性违法行为的经营业户,应以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为主。
三、全力做好保障服务,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要增强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思维,积极做好保障服务,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为“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开展延时执法服务保障,定岗、定人、定责,全程做好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扫、清运垃圾;做好信访投诉服务保障,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群众举报受理快速处置机制,及时解决发展“地摊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9日